标签: 数字藏品

  • 芝麻财经 | 元宇宙每日必读:纯粹在卖图片,且NFT并不是真正属于买家,腾讯撕开了国内NFT的“遮羞布”?

    摘要:腾讯是否会关掉幻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腾讯可以任意选择关掉幻核,而用户不能选择NFT属于自己。而数据归属权,才是NFT真正的价值所在。

    热点资讯:

    小米元宇宙布局新进展,“磁吸式 AR 眼镜”获得授权

    据蓝鲸财经 7 月 22 日报道,天眼查 App 显示,近日,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的“磁吸式 AR 眼镜”获得授权,这也是小米布局元宇宙的又一进展。摘要显示,该眼镜包括镜架、第一镜腿和第二镜腿。其中镜架包括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第一镜腿和第二镜腿与相应连接部中设有磁吸件,并通过对应磁吸件吸附相连。该磁吸式 AR 眼镜具有可拆卸、便于携带和安装便利、稳定的优点。

    去年 11 月,据证券时报报道,小米相关负责人回应了对于元宇宙的布局。根据报道,小米方面表示,小米关注元宇宙周边相关机会,已经进行了不少相关技术储备,在手机、视频、显示等方面都进行有相关投入,进行过相关准备。

    B 站发布首个 UP 主数字藏品,助力创作者数字版权保护

    芝麻财经讯,7 月 21 日,哔哩哔哩(B 站)上线“亿点点海洋探秘”系列数字藏品。限量发行 5000 份,由 B 站与 UP 主“亿点点不一样”联合定制,是 B 站为 UP 主发布的首个数字藏品。每款藏品包含数字头像、空间页交互视频和高清版权视频,不仅具有收藏价值,也为 UP 主视频版权保护提供了全新模式。UP 主“亿点点不一样”在 B 站拥有超 180 万粉丝,由 B 站百大 UP 主“影视飓风”团队运营。

    该款数字藏品建立在 B 站高能链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发行版权视频形式的数字藏品不仅有助于保护 UP 主版权,打击未经授权的视频二创和盗用,也能通过开放衍生品制作和视频二创权益,赋能创作者,助力创作者 IP 和优质内容的推广。

    Animoca Brands、Sandbox等合作成立Web3开放元宇宙联盟OMA3

    lockBeats 消息,7 月 22 日,据 Cointelegraph 报道,Animoca Brands、Dapper Labs、The Sandbox、Alien Worlds 等多个元宇宙和 Web3 平台已决定合作成立 Web3 开放元宇宙联盟(OMA3,Open Metaverse Alliance for Web3),旨在提出标准并促进 Web3 和其他行业的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作。 据悉,OMA3 的四个核心原则是透明、包容、权力下放和民主化。OMA3 将以 DAO 的形式存在,以确保透明和以用户为中心的治理体系。

    Epic Games CEO:绝对不会像《我的世界》那样禁止 NFT

    DeFi 之道讯,7 月 22 日,《堡垒之夜》开发公司 Epic Game 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Tim Sweeney 回应一位用户要求该公司效仿《我的世界》开发公司 Mojang Studios 禁止使用 NFT 时表示:“开发者应该可以自由决定如何构建他们的游戏,而玩家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玩它们,我认为游戏应用商店和操作系统制造商不应该通过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来进行干预。我们绝对不会。”据悉,去年十月 Steam 宣布禁止 NFT 和区块链技术时,Epic Games Store 也表示不会效仿并且将继续支持 NFT 游戏。

    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推出首个 NFT 作品

    芝麻财经讯,7 月 21 日,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宣布推出该俱乐部首个 NFT 作品“In a way, immortal”,会于 7 月 29 日在苏富比进行拍卖。该 NFT 再现了足球运动员 Johan Cruyff 在 1973 年对阵马德里竞技俱乐部时的传奇进球。

    Kakao 旗下区块链子公司 Ground X 成立 GRID 联盟来拓展 NFT 生态用例

    据 Forkast 7 月 22 日报道,韩国互联网巨头 Kakao 的区块链子公司 Ground X 成立 GRID 联盟,旨在推广和扩展 NFT 生态系统中的用例。据悉,GRID 联盟包括新韩的银行和信用卡子公司、乐天百货、Kakao Games 和 SK 的教育平台 mySUNI 等约 50 家当地公司。Ground X 将通过在 Kakao 的数字钱包 Klip 上提供二维码认证或 NFT 会员功能等基础设施服务,支持 GRID 中的公司更有效地运营基于 NFT 的服务。

    投融资:

    韩国元宇宙公司 Anipen 完成 830 万美元 C 轮融资,Medici Investment 等参投

    据 Forkast 7 月 22 日报道,韩国元宇宙公司 Anipen 完成 830 万美元 C 轮融资,Medici Investment、Ulmus Investment 和韩国开发银行(KDB)参投。资金将用于扩大其元宇宙内容服务,并加强与全球多家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据悉,Anipen 是一家基于深度学习的元宇宙平台开发商,专注于增强现实 (AR)、扩展现实 (XR) 和人工智能 (AI)。

    元宇宙竞赛游戏 Cyber Gallops 完成 1575 万美元私募轮融资

    据 California Times 7 月 22 日报道,元宇宙竞赛游戏 Cyber Gallops 宣布已通过治理 Token GALLOP 销售完成 1575 万美元私募轮融资,多家 Web3 和游戏行业机构、以及一些个人投资者参投。

    元宇宙荐读:

    《行业走向何方?聚焦上海NFT新规丨<问Ta-王雷元宇宙时间>精华实录》

    7月20日,元宇宙直播访谈节目《问Ta-王雷元宇宙时间》迎来第三场直播对话,主题是《全行业聚集:上海NFT新规!》。本场主持人是芝麻财经CEO、资深媒体人王雷,嘉宾是上海树图区块链研究院院长龙凡和红洞科技CEO张贝龙。在长达1个小时的对话中,话题涉及为何上海会相继发布《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培育“元宇宙”新赛道三年行动方案》?数字藏品行业“悬而未决”的交易流转服务是否即将开启?NFT、数字藏品有哪些可见的落地场景?中外元宇宙软硬件的差异在哪里?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498

    《腾讯撕开中国NFT的“遮羞布”》

    2022年7月20日,一则消息震动了区块链行业:腾讯将关掉幻核,而后者是国内最大的NFT平台之一。随后(7月21日),幻核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未收到通知、不否认幻核是否会被裁撤。但这些似乎并不重要了。人们突然意识到,即使是国内最大的NFT平台,也保证不了用户购买的NFT不会突然消失。那些购买国内数字藏品的用户,突然发现,自己买的NFT,从始至终都并不属于自己。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566

    《论文节选 | 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商业银行竞争发展新赛道》

    数字经济时代,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已经从传统的网点、人员投入的竞争迈向高科技嵌入下的场景竞争,元宇宙作为与现实世界共生的虚拟世界,直接满足了客户猎奇、刺激、沉浸的消费体验,与商业银行提出的场景金融目标完全吻合。将元宇宙的技术嵌入到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可以丰富场景金融中场景的内容,增加对客户的黏性。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594

    摘要:腾讯是否会关掉幻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腾讯可以任意选择关掉幻核,而用户不能选择NFT属于自己。而数据归属权,才是NFT真正的价值所在。

    热点资讯:

    小米元宇宙布局新进展,“磁吸式 AR 眼镜”获得授权

    据蓝鲸财经 7 月 22 日报道,天眼查 App 显示,近日,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的“磁吸式 AR 眼镜”获得授权,这也是小米布局元宇宙的又一进展。摘要显示,该眼镜包括镜架、第一镜腿和第二镜腿。其中镜架包括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第一镜腿和第二镜腿与相应连接部中设有磁吸件,并通过对应磁吸件吸附相连。该磁吸式 AR 眼镜具有可拆卸、便于携带和安装便利、稳定的优点。

    去年 11 月,据证券时报报道,小米相关负责人回应了对于元宇宙的布局。根据报道,小米方面表示,小米关注元宇宙周边相关机会,已经进行了不少相关技术储备,在手机、视频、显示等方面都进行有相关投入,进行过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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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麻财经讯,7 月 21 日,哔哩哔哩(B 站)上线“亿点点海洋探秘”系列数字藏品。限量发行 5000 份,由 B 站与 UP 主“亿点点不一样”联合定制,是 B 站为 UP 主发布的首个数字藏品。每款藏品包含数字头像、空间页交互视频和高清版权视频,不仅具有收藏价值,也为 UP 主视频版权保护提供了全新模式。UP 主“亿点点不一样”在 B 站拥有超 180 万粉丝,由 B 站百大 UP 主“影视飓风”团队运营。

    该款数字藏品建立在 B 站高能链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发行版权视频形式的数字藏品不仅有助于保护 UP 主版权,打击未经授权的视频二创和盗用,也能通过开放衍生品制作和视频二创权益,赋能创作者,助力创作者 IP 和优质内容的推广。

    Animoca Brands、Sandbox等合作成立Web3开放元宇宙联盟OM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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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ic Games CEO:绝对不会像《我的世界》那样禁止 N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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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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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宇宙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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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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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20日,一则消息震动了区块链行业:腾讯将关掉幻核,而后者是国内最大的NFT平台之一。随后(7月21日),幻核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未收到通知、不否认幻核是否会被裁撤。但这些似乎并不重要了。人们突然意识到,即使是国内最大的NFT平台,也保证不了用户购买的NFT不会突然消失。那些购买国内数字藏品的用户,突然发现,自己买的NFT,从始至终都并不属于自己。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566

    《论文节选 | 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商业银行竞争发展新赛道》

    数字经济时代,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已经从传统的网点、人员投入的竞争迈向高科技嵌入下的场景竞争,元宇宙作为与现实世界共生的虚拟世界,直接满足了客户猎奇、刺激、沉浸的消费体验,与商业银行提出的场景金融目标完全吻合。将元宇宙的技术嵌入到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可以丰富场景金融中场景的内容,增加对客户的黏性。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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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咖对话:品牌扎堆数藏赛道,下半场的机遇、挑战在哪里?

    大咖对话:品牌扎堆数藏赛道,下半场的机遇、挑战在哪里?

    7月20日,由芝麻财经和亚马逊云科技联合主办的“Web3.0 数据分析与隐私安全”论坛在中国(杭州)未来区块链创新中心开启。

    来自亚马逊云科技、数美科技、ADVANCE.AI、NFT中国、纯白矩阵、宇链科技、趣链科技、杭州国际数字交易有限公司、无界版图等企业的嘉宾登台分享,共同探讨Web3时代新机遇、新挑战。

    在《品牌扎堆数藏,底层架构如何为新赛道赋能》这一圆桌环节,主持人,芝麻财经副总裁、无界版图联合创始人马千里与五位嘉宾展开了精彩对话,他们是:

    纯白矩阵数字藏品负责人 赵敬博;

    宇链科技数字藏品负责人 郑晓峰;

    趣链科技底层产品负责人 刘宫平;

    NFT中国联合创始人、CTO Charlse;

    杭州国际数字交易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林洋。

    以下内容来自圆桌实录,经芝麻财经整理。

    马千里:爆款NFT杰伦熊Phanta Bear是由纯白矩阵提供技术支持的,你觉得Web2项目进入Web3,挑战是什么?

    赵敬博:

    在NFT这块,我想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技术壁垒。比如说你有没有做足够的压力测试,本来比较火的项目,当大多数用户在同一时间MINT可能就会造成崩溃。比如,有没有做足够的安全测试,当黑客利用漏洞,然后去盗用你的数据库,这对项目非常不好。比如,你是否比较熟悉机器人科学家,他们以极低的价格囤积了太多量体,然后在二级市场开始后抛售,这对项目也非常不好。即使是非常知名的品牌,比较火的艺人,他们都可能忽略这些问题。

    其二是运营。它跟传统项目不大一样,NFT不光是小图片售卖,它还包括前期的MINT宣传,然后是中期、后期,它是贯穿整个活动的一个完整策略,你如果没有足够满足Web3用户的口味去获得他们的共识,你的项目也不一定会做得好,起码跟你的预期会相差甚远。

    马千里:宇链和趣链都是非常底层的技术公司,数字藏品的底层环境还特别多,比如底层链的选择可能会让企业左右为难。然后,底层环境也有不可能三角,就是拓展性、兼容性、速度、效率等方面会有各自不完善的地方,你们是怎么去克服这些挑战的?

    郑晓峰:

    我是负责运营的,回答这个比较技术的问题。

    首先,现在国内市场上接近1000家的数藏平台,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用到链的,它完全是一个中心化的软件在卖图片。其次,做NFT,也有分国内市场跟国外市场,你面向的市场决定了你选择链的类型。你要去走海外市场,那选择国内的联盟链我觉得可能不是特别合适。相反,你想在国内相对合规,你必然还是要选择国内的联盟链。最后,既然选择联盟链,效率、安全性、可靠性这几点,我作为运营的人,我不太去纠结这些东西,我更多纠结的是它能否满足我当下的需求。

    因为对于我现在运营的NFT项目来讲,二级市场从政策角度来讲现在还不太明朗,未来可能会明朗,我们到目前为止是不开二级,更多是纯一级发售,或者是从收藏,从实体赋能,权益赋能的角度去做,那它其实对并发的技术需求并不高。那么,你要是想在国内做合规的、拥抱监管的数字藏品类项目,绝大多数的联盟链我认为应该是够用的,当然还是取决于你们怎么想。

    刘宫平:

    其实现在数字藏品大都是中小平台,这里背后反映出来的其实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公司主体的背书问题,这些中小平台的模式,它们的技术能力也好,潜在风险也好,相对来讲会比较大一些。用户在这些平台上去购买,他资产潜在损失的风险也相对比较大。

    而相对大的平台在这些方面上会更有保障一些,不管是技术或是背书能力都是能支撑的,没有太大的区别。

    马千里:NFT或数藏作为各大公链或联盟链的链上数字资产,将来链上数字资产的互通流转可能会是怎样的发展路径?普通用户去真正理解区块链的链上操作,是否会因为门槛过高而造成很大的学习与实操障碍?产品端应该如何准备?

    Charlse:

    国内各个平台基本上都是联盟链,联盟链之间如何进行跨链我们也一直在探索。

    其实,企业间的合作是一种方式,另外我觉得也要时刻关注监管层的动向,比如像数字人民币,它有可能会成为进行跨链或者交易的一个媒介。另外,我们看到一些区块链的联盟,比如说像BSN联盟,在联盟当中各自的区块链,去遵循一定的标准,然后进行跨界操作,这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从Web3的角度看,中国跟国外确实会有一些区别,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做到像国外那样完全基于公链去做,完完全全的去中心化。但中国很有可能会出现很多条联盟链,联盟链之间遵循固有的一个协议,或者是国家统一出台的一个标准,然后去开展资产跨链的业务。

    林洋:

    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技术,比如两个联盟链之间通过技术协议、接口去沟通,然后是等待国家级的基础设施,大家一起加入这个组织。

    但我想非技术层面其实更重要,就是需要完成对数字资产本质的认定。以文化产业里版权类的资产为例,即带版权的数字产品为例,对版权的认定,对资产本身的认定,它需要多方达成一个共识,需要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有效的资产,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实现两个链之间的资产流通,否则技术问题解决了,但业务逻辑上也不行。

    关于你刚才说的用户教育或者说用户认知提升的问题。我们有个理念,越开放越透明,用户会觉得是越可信的。国内现在用户对区块链的认知参差不齐,对业务平台来说,用户教育也是业务平台应该承担的一部分责任。

    我们需要把这个数字资产它如何被认定,如何形成资产,以及在上面投资资产是如何从一个地址流向另一个地址,这一整个过程,它是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不可篡改的这样一个故事相对完整的描述给用户听,以便他更好得参与到我们生态里,然后使得我们业务平台变得更加可行。

    马千里:短期内有如此多团队入场布局,对于想要入局的企业或团队来说,各位作为资深的行业从业者,是否能从各自的角度给到一些中肯的建议?以及,你们对于NFT或数藏的未来发展有什么样的看法和期待呢?

    赵敬博:

    从去年6月份支付宝开始做数字藏品,从一年时间内大家看到了这个行业的无限可能性,大量的人涌入进来。好的方面我觉得肯定是会提升数字藏品的质量,因为大家卷起来了。不好的一点在于基于联盟链后,各自为政,如果一些平台倒闭了,用户热情也会受打压。

    大家都看到了上海支持这个产业的红头文件,对行业发展还是非常好的。未来,在一个有序的、安全的监管下,慢慢发展,我觉得未来还是非常有希望,非常期待。

    郑晓峰:

    我觉得行业出现了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但是,行业难道只有炒作吗?发个图,然后炒起来,我想行业不会一直这么发展下去。

    我们一直都有做区块链的安全芯片,我们芯片是可以跟实物结合的。你看现在的泡泡玛特,他有交易,但它交易完成后,后续的价值跟这个品牌方其实是脱钩的,有没有可能我去用芯片跟实体产品进行绑定,然后把后续的价值和品牌链接到一起,我觉得这个是比较有意义的,我们已经做了大概有三个案例。

    我们公司现在基本上是以一个发展的眼光在看待这件事情,站在元宇宙的角度去看待市场。所以,我们现在更多在考虑数字产品还是要破圈,不能老是围绕着二级市场的事情上。

    我觉得随着政策的开放,会有一部分平台有二级资质,但绝对不是所有人。我都觉得我们宇链也不一定能拿到资质。所以我们更多的想着往着实实在在,接地气的,让数字藏品跟实际产业结合到一起。

    刘宫平:

    对于创业者,我的建议是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核心价值,能够给客户提供怎样差异化的服务。现在平台这么多,而在大平台面前,你如果跟他们做同样的事情,它的平台背书、流量都是你远远无法达到的。

    对于未来的展望。我们看到,大家在发售数字藏品时,也会附带一些发行方的线下权益,比如门票、线下优先体验权等。体育赛事方面,也发售过像冬奥火炬,亚运会吉祥物等,这些也是结合数字藏品去推广中国体育文化。我觉得未来在数字营销和体育场景等方向可能会有很多的发展。

    另外,现在平台很多很杂,以后是否会出现一条真正的超级大的数字藏品的联盟链,把所有中小平台聚合上来,大家作为节点入驻进来。然后通过激励措施、治理措施,让大家可以共同分配联盟利益,并接受市场的调控、监管。然后,真正的艺术品,比如价格昂贵的艺术品,或者其它一些东西,能够在上面发售。我们也正在做这样的一些事情,推动整体的一个联盟链搭建的方向。也希望这个事情能做成,大家可以互相合作,共创共赢。

    Charlse:

    我觉得无所谓好坏,它更多反映了市场背后旺盛的需求。既有生产侧的需求,包括品牌方,人创造者,同时也有消费者侧的需求。

    因而,我依然比较看好这个行业,数藏其实是创造力变现的非常好的载体。未来,我想创作者会进入一个更加能够发挥好创造者经济本质的平台上去,小平台会慢慢消亡。

    林洋:

    我想NFT并不等于数藏,NFT对应的应该是广义的数字资产,或者是说资产或者数字化的一种封装、映射的工具。

    在未来,它应该是解决这些切实的资产,或者权益的一个可行的、自动化的流通的功能。它并不是现在我们说的相对狭义的一个概念。

    刚才说的,资产需要具备一定流动性。现在一级售卖完以后,没有给到一定的流动性。其实,现在关于数字藏品背后资产的权益定义的问题没有明确,所以当下要限制它的一个流动性,正是因为权益不明确,所以说要限制。你不能说交易一个“空气”。

    7月20日,由芝麻财经和亚马逊云科技联合主办的“Web3.0 数据分析与隐私安全”论坛在中国(杭州)未来区块链创新中心开启。

    来自亚马逊云科技、数美科技、ADVANCE.AI、NFT中国、纯白矩阵、宇链科技、趣链科技、杭州国际数字交易有限公司、无界版图等企业的嘉宾登台分享,共同探讨Web3时代新机遇、新挑战。

    在《品牌扎堆数藏,底层架构如何为新赛道赋能》这一圆桌环节,主持人,芝麻财经副总裁、无界版图联合创始人马千里与五位嘉宾展开了精彩对话,他们是:

    纯白矩阵数字藏品负责人 赵敬博;

    宇链科技数字藏品负责人 郑晓峰;

    趣链科技底层产品负责人 刘宫平;

    NFT中国联合创始人、CTO Charlse;

    杭州国际数字交易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林洋。

    以下内容来自圆桌实录,经芝麻财经整理。

    马千里:爆款NFT杰伦熊Phanta Bear是由纯白矩阵提供技术支持的,你觉得Web2项目进入Web3,挑战是什么?

    赵敬博:

    在NFT这块,我想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技术壁垒。比如说你有没有做足够的压力测试,本来比较火的项目,当大多数用户在同一时间MINT可能就会造成崩溃。比如,有没有做足够的安全测试,当黑客利用漏洞,然后去盗用你的数据库,这对项目非常不好。比如,你是否比较熟悉机器人科学家,他们以极低的价格囤积了太多量体,然后在二级市场开始后抛售,这对项目也非常不好。即使是非常知名的品牌,比较火的艺人,他们都可能忽略这些问题。

    其二是运营。它跟传统项目不大一样,NFT不光是小图片售卖,它还包括前期的MINT宣传,然后是中期、后期,它是贯穿整个活动的一个完整策略,你如果没有足够满足Web3用户的口味去获得他们的共识,你的项目也不一定会做得好,起码跟你的预期会相差甚远。

    马千里:宇链和趣链都是非常底层的技术公司,数字藏品的底层环境还特别多,比如底层链的选择可能会让企业左右为难。然后,底层环境也有不可能三角,就是拓展性、兼容性、速度、效率等方面会有各自不完善的地方,你们是怎么去克服这些挑战的?

    郑晓峰:

    我是负责运营的,回答这个比较技术的问题。

    首先,现在国内市场上接近1000家的数藏平台,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用到链的,它完全是一个中心化的软件在卖图片。其次,做NFT,也有分国内市场跟国外市场,你面向的市场决定了你选择链的类型。你要去走海外市场,那选择国内的联盟链我觉得可能不是特别合适。相反,你想在国内相对合规,你必然还是要选择国内的联盟链。最后,既然选择联盟链,效率、安全性、可靠性这几点,我作为运营的人,我不太去纠结这些东西,我更多纠结的是它能否满足我当下的需求。

    因为对于我现在运营的NFT项目来讲,二级市场从政策角度来讲现在还不太明朗,未来可能会明朗,我们到目前为止是不开二级,更多是纯一级发售,或者是从收藏,从实体赋能,权益赋能的角度去做,那它其实对并发的技术需求并不高。那么,你要是想在国内做合规的、拥抱监管的数字藏品类项目,绝大多数的联盟链我认为应该是够用的,当然还是取决于你们怎么想。

    刘宫平:

    其实现在数字藏品大都是中小平台,这里背后反映出来的其实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公司主体的背书问题,这些中小平台的模式,它们的技术能力也好,潜在风险也好,相对来讲会比较大一些。用户在这些平台上去购买,他资产潜在损失的风险也相对比较大。

    而相对大的平台在这些方面上会更有保障一些,不管是技术或是背书能力都是能支撑的,没有太大的区别。

    马千里:NFT或数藏作为各大公链或联盟链的链上数字资产,将来链上数字资产的互通流转可能会是怎样的发展路径?普通用户去真正理解区块链的链上操作,是否会因为门槛过高而造成很大的学习与实操障碍?产品端应该如何准备?

    Charlse:

    国内各个平台基本上都是联盟链,联盟链之间如何进行跨链我们也一直在探索。

    其实,企业间的合作是一种方式,另外我觉得也要时刻关注监管层的动向,比如像数字人民币,它有可能会成为进行跨链或者交易的一个媒介。另外,我们看到一些区块链的联盟,比如说像BSN联盟,在联盟当中各自的区块链,去遵循一定的标准,然后进行跨界操作,这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从Web3的角度看,中国跟国外确实会有一些区别,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做到像国外那样完全基于公链去做,完完全全的去中心化。但中国很有可能会出现很多条联盟链,联盟链之间遵循固有的一个协议,或者是国家统一出台的一个标准,然后去开展资产跨链的业务。

    林洋:

    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技术,比如两个联盟链之间通过技术协议、接口去沟通,然后是等待国家级的基础设施,大家一起加入这个组织。

    但我想非技术层面其实更重要,就是需要完成对数字资产本质的认定。以文化产业里版权类的资产为例,即带版权的数字产品为例,对版权的认定,对资产本身的认定,它需要多方达成一个共识,需要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有效的资产,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实现两个链之间的资产流通,否则技术问题解决了,但业务逻辑上也不行。

    关于你刚才说的用户教育或者说用户认知提升的问题。我们有个理念,越开放越透明,用户会觉得是越可信的。国内现在用户对区块链的认知参差不齐,对业务平台来说,用户教育也是业务平台应该承担的一部分责任。

    我们需要把这个数字资产它如何被认定,如何形成资产,以及在上面投资资产是如何从一个地址流向另一个地址,这一整个过程,它是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不可篡改的这样一个故事相对完整的描述给用户听,以便他更好得参与到我们生态里,然后使得我们业务平台变得更加可行。

    马千里:短期内有如此多团队入场布局,对于想要入局的企业或团队来说,各位作为资深的行业从业者,是否能从各自的角度给到一些中肯的建议?以及,你们对于NFT或数藏的未来发展有什么样的看法和期待呢?

    赵敬博:

    从去年6月份支付宝开始做数字藏品,从一年时间内大家看到了这个行业的无限可能性,大量的人涌入进来。好的方面我觉得肯定是会提升数字藏品的质量,因为大家卷起来了。不好的一点在于基于联盟链后,各自为政,如果一些平台倒闭了,用户热情也会受打压。

    大家都看到了上海支持这个产业的红头文件,对行业发展还是非常好的。未来,在一个有序的、安全的监管下,慢慢发展,我觉得未来还是非常有希望,非常期待。

    郑晓峰:

    我觉得行业出现了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但是,行业难道只有炒作吗?发个图,然后炒起来,我想行业不会一直这么发展下去。

    我们一直都有做区块链的安全芯片,我们芯片是可以跟实物结合的。你看现在的泡泡玛特,他有交易,但它交易完成后,后续的价值跟这个品牌方其实是脱钩的,有没有可能我去用芯片跟实体产品进行绑定,然后把后续的价值和品牌链接到一起,我觉得这个是比较有意义的,我们已经做了大概有三个案例。

    我们公司现在基本上是以一个发展的眼光在看待这件事情,站在元宇宙的角度去看待市场。所以,我们现在更多在考虑数字产品还是要破圈,不能老是围绕着二级市场的事情上。

    我觉得随着政策的开放,会有一部分平台有二级资质,但绝对不是所有人。我都觉得我们宇链也不一定能拿到资质。所以我们更多的想着往着实实在在,接地气的,让数字藏品跟实际产业结合到一起。

    刘宫平:

    对于创业者,我的建议是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核心价值,能够给客户提供怎样差异化的服务。现在平台这么多,而在大平台面前,你如果跟他们做同样的事情,它的平台背书、流量都是你远远无法达到的。

    对于未来的展望。我们看到,大家在发售数字藏品时,也会附带一些发行方的线下权益,比如门票、线下优先体验权等。体育赛事方面,也发售过像冬奥火炬,亚运会吉祥物等,这些也是结合数字藏品去推广中国体育文化。我觉得未来在数字营销和体育场景等方向可能会有很多的发展。

    另外,现在平台很多很杂,以后是否会出现一条真正的超级大的数字藏品的联盟链,把所有中小平台聚合上来,大家作为节点入驻进来。然后通过激励措施、治理措施,让大家可以共同分配联盟利益,并接受市场的调控、监管。然后,真正的艺术品,比如价格昂贵的艺术品,或者其它一些东西,能够在上面发售。我们也正在做这样的一些事情,推动整体的一个联盟链搭建的方向。也希望这个事情能做成,大家可以互相合作,共创共赢。

    Charlse:

    我觉得无所谓好坏,它更多反映了市场背后旺盛的需求。既有生产侧的需求,包括品牌方,人创造者,同时也有消费者侧的需求。

    因而,我依然比较看好这个行业,数藏其实是创造力变现的非常好的载体。未来,我想创作者会进入一个更加能够发挥好创造者经济本质的平台上去,小平台会慢慢消亡。

    林洋:

    我想NFT并不等于数藏,NFT对应的应该是广义的数字资产,或者是说资产或者数字化的一种封装、映射的工具。

    在未来,它应该是解决这些切实的资产,或者权益的一个可行的、自动化的流通的功能。它并不是现在我们说的相对狭义的一个概念。

    刚才说的,资产需要具备一定流动性。现在一级售卖完以后,没有给到一定的流动性。其实,现在关于数字藏品背后资产的权益定义的问题没有明确,所以当下要限制它的一个流动性,正是因为权益不明确,所以说要限制。你不能说交易一个“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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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节选 | 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商业银行竞争发展新赛道

    论文节选 | 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商业银行竞争发展新赛道

    来源 |零壹财经专栏

    作者 | 陆岷峰 ,南京工业大学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排版 | 王纪珑琰

    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已经从传统的网点、人员投入的竞争迈向高科技嵌入下的场景竞争,元宇宙作为与现实世界共生的虚拟世界,直接满足了客户猎奇、刺激、沉浸的消费体验,与商业银行提出的场景金融目标完全吻合。将元宇宙的技术嵌入到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可以丰富场景金融中场景的内容,增加对客户的黏性。

    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敢于先行先试,以创新为抓手,不断开发具有元宇宙基因的金融新产品,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管理好元宇宙应用风险,抓好场景金融中用户隐私安全保护,构建好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的体制和机制。

    (本文为节选,阅读原文请到《中国知网》下载《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商业银行竞争发展新赛道》一文)

    引言

    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持续提升。商业银行除了要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强化内部管理,与人们对金融认知的竞争外,还要面对林立的竞争对手对客户进行争夺。一定程度上讲,商业银行之间发展的差异性取决于是否在客户市场是否能占据主动优势。

    为了争取客户市场,各家商业银行纷纷使出杀手独立锏,从初期的送小礼品的直接回报、到后来送积分、送金融知识、送健康咨询等等,无所不为其用。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意识的提升,客户追求的金融消费的感觉。于是,场景金融便成为当今商业银行争夺客户的最主要的手段。

    场景金融通常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为客户提供利于互动、交流的金融环境。目前,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智慧网点、客户经理大堂服务、基于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开放银行平台等等都属于场景金融范围。目前,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不足主要是尚没有让消费者能够体会到沉浸式消费以及尚不能提供虚拟的服务空间。而元宇宙技术的出现,恰恰弥补了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发展中的不足或空白。

    自1992年提出元宇宙概念至今年正好30年时间,由2021年由于政府、投资家纷纷聚焦元宇宙领域因而2021年被称为元宇宙发展元年。由于元宇宙可以将消费者带入到沉浸式消费状态,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吸引客户,丰富客户体验,增强商业银行获客、留客能力的重要新切口,由于元宇宙仍处于一种探索阶段,带有极大的发展不确定性,因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技术、模式、思路等等也处于一种探索阶段。

    但是元宇宙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最高级技术手段、场景金融作为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竞争必答题,积极、主动研究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不仅必要、必须,而且十分迫切,对于商业银行丰富竞争手段,增强客户竞争力,提升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路径

    Metaverse中元宇宙的英文名字,它由“超越”(meta)和“宇宙”(universe)两个字组成的组合词,和电话链接听觉系统、互联网链接信息系统很类似,它将“人-社会-宇宙”与“数字”系统有机地链接起来,结果将现实世界高效率地复制到数字世界,并且又将数字世界情景反射到现实世界中。伴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元宇宙打通了虚拟与现实通道,至少从目前认知看,元宇宙是互联网或数字技术的最高级形态,甚到可能是人类数字技术的终极形态。

    (一)国内外商业银行已积极布局元宇宙    

    国内外政府、业界对元宇宙的认知和应用积极性并不比商业银行逊色。英伟达、Roblox等四家世界知名科技公司在2021年11月份高管阶层就“元宇宙愿景”举行了大型研讨会,这从一定层面上反映了科技公司在关于元宇宙方面的“拓荒心理”。Meta和英伟达是以改名宣誓入局的实际上是世界企业中布局元宇宙特别坚决的科技巨头。政府对于元宇宙的战略各有差异。如美国政府对于元宇宙处于观望状态,韩国则有发展较强紧迫感,日本在2021年7月明确定义了元宇宙的概念,但欧洲各国目前对发展元宇宙持了较高的谨慎态度。

    国外商业银行对元宇宙认知和行为基本偏积极。韩国Kookmin等银行已经研究在元宇宙场景下开设分行,甚至客户居然能在虚拟金融小镇中走动,在虚拟金融小镇客户可以在设立的虚拟分行以及金融游乐场享受各类服务,而银行员工则在“远程办公”中心提供相关服务。客户如果光临虚拟分行场景,就可以通过视频方式和自然人的客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韩国投资公司IBK Investment & Securities 与MetaCity Forum进行深度合作后,其所提供的虚拟金融服务,具有专属特征的元宇宙平台,对于新一代客户具有极强的吸引力。

    VR Banking Apps是位于法国的巴黎银行一款元宇宙产品,在VR环境中客户能够用虚拟的方式了解到账户发生的变化和交易方面的记录。

    GTE Financial是佛罗里达州规模方面最大的信用合作社之一,其所推出的“GTE 3D”元宇宙金融产品,所合作的客户可能运用此台式计算机去访问到由商业银行搭建出来的虚拟场景,这个社区金融中心虽然是虚拟的但却可以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了诸如汽车、房贷、投资和保险还有金融知识信息等,客户足不出户却可以有亲临商业银行场景中的感觉。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下属有4300个金融服务中心,集团已经对外宣布对所有员工要进行VR的培训,员工培训学习时要通过使用VR耳机来提升服务职业技能,主要是员工与客户在沟通、咨询方面等服务提高质量。

    同对元宇宙的到来,我国不少商业银行也在积极参与当中。从市场公开信息看,江苏银行、浙商银行、南京银行、百信银行等在元宇宙应用方面已经走在前列,元宇宙技术的应用包括了数字员工(虚拟数字人)、数字藏品和构建元宇宙营业厅三种类别,目的是为了让其客户充分享受沉浸式服务体验。

    江苏银行作为头部城商行,资产规模已近三万亿,在金融机构中创新能力极强,是最早提出并实施数字化转型的金融机构之一。江苏银行依靠其技术、人才优势,较早开始布局元宇宙,该行2014年就开始积极探索、研发并落地多个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方面产品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初步建成了符合全行发展战略目标的金融元宇宙基础底座和相关联的技术保障。

    百信银行在2021年11月首次向市场发行了“4 in love”的四周年纪念数字藏品,并且向社会推出了有二次元形象的“AI虚拟品牌官”,2021年12月百信银行设置并推出的“AI虚拟品牌官”AIYA(艾雅)正式上岗。百信银行在布局元宇宙进,重点放在了AI数字机器人、沉浸式的体验和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的数字资产。

    此外,招联金融也积极布局元宇宙,在应用方面也积极探索,寻求技术应用突破。可以说,元宇宙在金融行业的应用已经开始并不断向深度和广度进军。

    (二)元宇宙因素已部分嵌入到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

    开放银行可以定性为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初级阶段形态,前者通常做法是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接口对外开放,立足于技术层面,而后者是立足于商业银行与客户金融交易的全过程、全景象,不仅包含技术,更关注客户方的体验 场景金融比开放银行的概念内涵更加丰富、范围更加广泛、管理更加系统、服务更加人性化,场景金融是开放银行最终存在形态。目前,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所谓场景金融实质上都属于开放银行这一层次和范畴,但是元宇宙的基因与理念在开放银行中也已得到充分的体现。(见表:元宇宙基因或理念嵌入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开放银行情况表)。

    表:元宇宙基因或理念嵌入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开放银行情况表

    注:资料来源:根据上述银行公开的信息资料整理

    从上述商业银行开放银行的基本做法情况来看,在应用元宇宙原理和基因方面虽有突破但仍很不足。

    一是主要以开放接口形式来改进客户体验。目前商业银行开放银行最普遍的做法基本上是通过众多标准化API的接口,来推动银客互联。让人感觉开放的接口越多,服务的水平越高。没有将元宇宙的虚实结合,虚为实用的灵魂应用到开放银行当中。

    二是主要以销售金融存量产品为目的。开放银行平台上产品基本没有什么创新,与各家商业银行的线下销售的产品没有太多差异,而具有元宇宙基因的产品十分稀少。

    三是基本思路相同。发展开放银行的目的主要通过开放银行的设立,应用科技手段,增强客户消费体验,实现锁定客户目的,但由于开放银行侧重于技术的锁定,没有将元宇宙能够让客户带来的沉浸式消费等完全融入,因此,其体验还处于一种较低层次水平。

    (三)元宇宙是商业银行发展场景金融新的技术切口

    元宇宙对社会经济金融各方面都产生深刻的影响,而对于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的影响更是直接、全面,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的应用,将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发展推到了一个新的技术高度和市场空间。

    1、推动场景金融的技术创新。每一次科学技术的突破都带来了商业银行的变革与蝶变,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各商业银行纷纷应用数字技术改善和发展场景金融。元宇宙在感官和技术应用上的突破,对于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客户体验等方面有特殊功能。

    对商业银行而言,元宇宙不仅能对场景金融的发展来一个大幅度的提升,而且也指明了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方向。元宇宙带来场景金融发展机会和新的市场需求,商业银行现存的基础设施、技术水平、人员素质等必须重新设置目标、标准和要求,因此,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和全面应用远景看好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必须加大新技术开发投入,这必将带来商业银行一次广泛的技术创新。

    2、提升场景金融服务效能。元宇宙并没有改变商业银行场景金融锁定客户的本质目的,其对于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下对客户服务的核心价值:

    一是进一步改善场景金融下客户体验,在这种场景下,客户可以打破物理空间和时间距离,随时随地实现商业银行金融业务交割。

    二是随着元宇宙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基础设施的完善,商业银行通过元宇宙在场景金融的应用,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综合化、个性化、虚拟化的金融产品以及服务。

    三是元宇宙应用于场景金融,既为商业银行在客户服务转型方面提出新目标,为商业银行变革服务技术提供新的条件。商业银行将更多地运用元宇宙技术来提升客户体验,推动商业银行向元宇宙服务生态拓展与延伸。

    3、实现场景金融中场景虚实融合。元宇宙技术将虚拟与现实世界场景进行融合、互动是元宇宙技术特征之一,融合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服务融合,通过应用元宇宙数字孪生、区块链、数据交互等方面的技术,商业银行发展场景金融时的信息不对称、信息量小、信息间难以相互验证等问题可以有效得到解决,信息对称度、透明度能得到大幅度提高。一是空间融合,元宇宙将场景金融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打通而且还能自由切换,客户可以在虚、实两个世界自由往返,为场景客户提供跨越物理界限性质的金融服务,当然客户还可以在虚拟场景下享受现实场景下银行服务。

    4、改变场景金融中客户交互方式。传统的场景金融下客户的交互方式以线下为主并受时间和空间等因素的约束。元宇宙应用环境下的场景金融。客户感知、连接、服务能力的提升将是场景金融的核心,客户线上与线下双线体验结合是流行式。而5G、AI等基础技术的应用和硬件产品的创新,链接的媒介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运用VR/AR等设备可以将虚拟世界的各要素进行有效的连接,虚实融合,可以将现实世界的商业银行服务场景搬运到虚拟世界。虚拟世界的营业厅将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应用场景,商业银行的客户交互模式从线下转为虚实互补的交互方式,而且是立体化、现实化、多样化的交互,有力地提升客户的交互体验和效能。

    5、全面提升客户场景体验质量。虽然运用改进商业银行环境、推动产品服务创新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客户的场景服务体验,但要实现客户完全无感和沉浸体验还有较大差距。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中的场景体验主要有无感体验的金融产品、沉浸式的客户陪伴、金融产品实时创造以及数字员工(数字机器人)的充分就业等。客户可以通过直观、便捷的方式来体验各种金融服务,银行也可全过程地熟知客户。因而,元宇宙是以扩展现实基础向客户提供的沉浸式体验,是基于数字孪生技术和区块链技术融合应用而形成的现实世界的镜像,从而为自然人客户提供虚实结融、多维度、全流程、立体式的客户新场景体验。

    (四)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的路径

    元宇宙作为一项新型的数字技术其带来的金融变化与影响是深度,但由于元宇宙产生的时间不长,其融合到具体的业务场景中的路径也没有成功的模式,同时,元宇宙作为一项高技术含量的工具,其运用带有很强的专业性。

    场景金融作为商业银行目前发展的重要路径,同时,与元宇宙又有天然的相似相同之处,因此,借助元宇宙技术赋能场景金融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当前竞争的重要方法之一,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必须从技术、产品、风险、体制等多方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地发挥元宇宙的强大功能。

    1、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先行先试。元宇宙作为一种技术可以在商业银行所有的业务流程和环节中进行应用,但基于元宇宙目前发展还处在初期阶段,在很多方面还未完全成熟,因此,根据元宇宙重点强调沉浸式消费感觉,利用元宇宙提升商业银行客户的场景体验,增强客户黏性主要特征和功能,可以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大胆进行先行先试。

    一是以技术储备应用和场景探索为主抓手。不断加大商业银行在场景生态中数字技术、数字员工(数字机器人)以及数字资产方面的投资和建设力度;数字员工不仅可以完成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自助应答、业务办理、处理问题外,且能完成品牌宣传、专业咨询、风控管理等金融交易,有效地改进了金融品质并实现降本增效。

    二是大力培育虚实场景,不断提升实时拼装和制造数字原生能力。要根据场景金融中客户需求,客户经理能够实现只要通过手势就可以拖拽进行现场的、流程化的数字金融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大力发展和推广网络化、社交化的金融新品,加大线上产品的推广力度。

    三是注意场景中不同类型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对于场景中的中老年客户尽可能多地保留一些商业银行的传统服务模式,而对于年轻客户群体,可以增加具有时尚潮流的金融产品元素,可以引导青年客群沉浸在商业银行元宇宙线上产品的应用和社交场景,牢牢抓紧年轻客群的激情、幻想、好奇之“心”。

    四是商业银行在元宇宙应用于场景金融的开发和应用方面,要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天、全面金融服务,重构客户间的互动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模式同进并存,为各类客能够随时定制个性化、极致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此外,还能够实现数字财富、数字资产的线上交易等。

    总之,元宇宙作为最高层的数字技术,商业银行要紧跟元宇宙发展和应用步伐,运用元宇宙拓展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发展新空间。

    2、以创新为抓手推动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并没有改变商业银行服务的基本理念,即主要解决用户体验、满足客户的各方面需求。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带来的主要是对现有场景金融中的场景服务的延伸。基于元宇宙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连接并要实现虚实相生的根本特征,不断完善场景金融的底层架构和硬件入口都是推动元宇宙有效应用的源动力,而以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数字技术不断创新与应用才能提供有效的支撑。

    一是商业银行要不断进行数字技术创新发展。因为元宇宙实质上是数字技术的集合体,只有数字技术的不断迭代与创新才能持续增加技术的生命力;

    二是要提升商业银行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创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不断实现数字技术应用达到极致水平,同时保持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技术同步发展,实现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技术与现实场景中商业银行数字技术能够实现互促互融互通;

    三是商业银行必须将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作为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有效应用的最佳路径,通过创新不断改进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元宇宙技术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敏捷性和灵活性,不断推进数字金融迭代和创新,提升元宇宙与场景金融强匹配度,重塑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发展模式。商业银行只有通过不断的数字技术创新,才能为场景中的客户定制和提供精准及个性化的元宇宙金融服务方案,实现元宇宙金融产业的持续发展。

    3、开发客户具有元宇宙基因的场景金融新产品;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为场景金融中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想象空间。

    一是创新元宇宙为场景金融开发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环境。场景金融中的参与者一般会有特定的或个性化的金融消费习惯和偏好等。因此,在元宇宙应用到场景金融中背景下,商业银行要立足于特色化、个性化、差异化的场景金融定位,开发针对性强、个性化突出的金融产品,从而来满足场景金融中参与者的产品个性化需求,让客户服务的体验感充分具有个性和特别。

    二是提供多元、立体化的场景金融服务。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与传统的场景相比,具有金融服务与交易具有立体感和相象的空间、感观得到更多的满足。因此,商业银行在布局场景金融的产品模块时,不仅仅是一个产品的展示,而是要将客户、银行都带带到一个非常愉快的交易空间,关确保场景金融的金融产品多样化、系列化,确保基础金融产品应有尽有,创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服务产品个性独特。

    三是提升商业银行场景金融的产品体验感;在元宇宙应用到场景金融的背景下,要将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体验作为产品品质和设计的重要内容,元宇宙技术为场景金融提供的虚拟世界为金融产品的立体化提供了展示渠道,要将客户的场景体验作为产品构成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客户对商业银行场景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享有权;

    4、发挥数字技术在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中的核心作用。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活动的基因,同样,在元宇宙技术赋能场景金融是其作用不可替代。

    一是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海量数据信息的收集、清洗、整理,最终为决策、管理者提供精准的数字化信息,是目前商业银行应用频率最多、范围最广的科技手段,广泛应用在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大数据在场景金融中应用主要能及时了解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场景金融中的客户进行精准画像,提高目标客户营销精准度;对场景金融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前进行判断,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保证场景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区块链技术采用了分步式记账原理,具有信息不可篡改性、可溯源、信息共享和智能合约等多种技术功能。区块链技术在场景金融中应用,便于了解元宇宙应用背景下场景金融中各参与主体的相关真实信息,金融活动脉络十分清楚,关联方各参与主体如果按照事先约定履职,在完成预定的工作流程后,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完成自动结算交易等。

    三是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物联网技术是通过远程射频、传感技术等的应用,可以将场景金融中线下的所有实物场景进行全面的记载、跟踪和反馈,可以从物质形态上对场景金融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也可以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运营过程中,设立风险临界点指标,一旦触碰到指标值,系统会自动报警或处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风险。

    四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是通过各种信息的输入录入应用各种算法等工具,模仿自然人替代或做出自然人无法实现的诸如计算等功能。元宇宙应用在场景金融中,需要实时能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服务情况做出快速反馈,这必须要通过高速率计算实现,同时,系统还要有自我学习功能,以便对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状况做出精准判断,从而为商业银行更好地发展场景金融提供最高效、最智慧的技术手段。

    5、管理好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风险。元宇宙技术嵌入商业银行的应用场景将面临元宇宙未来发展未知的不确定性风险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重复投资风险等。因此,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

    一要高度重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风险,要坚守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是要加强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风险研究,在确定其应用过程中风险完全或基本可控的条件下,再有序推进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要通过搭建元宇宙应用风险管控共有平台,做到元宇宙应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部门间信息实时沟通,将可能出现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对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中的风险监测,对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元宇宙的项目、产品构建风险预警系统,持续进行风险监测、设计风险管控预案,一旦出现风险可以及时进行有效的控制;

    四要应用数字技术管理元宇宙技术应用风险。元宇宙是一项高技术集成应用,应对高技术的潜在风险必定要用技术手段来管控。因此,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时,宜同步研究对应的风险管理技术,用高科技工具管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中可能的高技术风险。

    6、重点抓好场景金融中用户隐私安全保护。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由于完全处在虚拟空间进行运营,当前关于这方面法律、规范还不全面,有些方面处于空白地带,这对场景金融中的若干参与者的数据隐私保护以及数据安全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切实强 化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客户隐私安全十分迫切。

    一是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应用过程中,要和保护参与者数据隐私以及数据安全法律规范制度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先要有规范及制度,后再创新和应用的基本原则,在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内进行试点与推进;

    二是要与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水平相同步。目前,我国的加强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不断创新、优化,数据加密计算也有了很大的进展,要切实加快加密计算技术在元宇宙及在场景金融中的应用,在技术上要有堵塞数据隐私技术上的漏洞能力;

    三是要开展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方面的研究,公安、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要联合加强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的攻关,从而提升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管理水平。

    7、构建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的体制和机制。传统的商业银行场景金融是基于当时的金融技术条件而设计。元宇宙技术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强化了数字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交互、相融,这必然对商业银行原有的场景金融生态和场景模式带来挑战,可以说,元宇宙对商业银行场景金融的影响是基础性、全面性的,必须对商业银行的有关体制、机制进行重新设计、再造。

    一是坚持风险与效益兼顾的原则,探索商业银行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元宇宙技术的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以及财务盈利的基本模式,通过治理机制的构建,确保元宇宙技术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快速进行转型、规范发展并能提供高品质金融服务,以推动商业银行更快更好的构建新型的场景金融业务模式;

    二是构建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发展的保障机制,要将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列入新时期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目标。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能够有效地将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与新型金融业务、现实金融与虚拟金融有机地结合应用起来,不仅扩大了商业银行的客户群体,增加了金融产品与服务市场份额,而且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为银行与客户提供了最佳的交互方式。场景金融是元宇宙理念最佳的应用场所,为商业银行发展提供了最新的技术支持;

    三是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需求相对应的资源配置。因此,要按照场景金融中形成虚实结合的发展大趋势,商业银行要要加强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的研发,配置相关的高精端技术人才,设立相应的承办和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场景生态圈中的客户定位,不断优化管理手段以及考核奖惩管理办法等,通过形成新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推动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行稳致远,持续创行,不断升华。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元宇宙是互联网技术的最高级应用形式。元宇宙将对数字经济应用带来基础性、全面性的影响,元宇宙的应用是大势所趋,顺应这个趋势、及早进行应用就能抢抓到技术发展带来的红利。

    2、场景金融是商业银行竞争发展的新领地。发展场景金融是当前金融竞争的必经之路,场景金融解决了传统金融过于呆板、被动、低质的金融消费,能过银客互动,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尊、幸福、快乐的消费感。

    3、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是技术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必然结果。技术的价值在于应用,而金融的发展也可以抽象为技术发展的历史,因为,科技的发展带动了金融的创新与进步,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的应用,大幅度提升了客户体验,增进了金融现实功能,丰富了金融的业务场景,提升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元宇宙作为最高层级的数字技术,与金融的融合也就显得必然与自然。

    4、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客户需要、商业银行条件、元宇宙技术优势,守住风险底线,大胆的应用。要有序推进元宇宙在商业银行有关场景中应用,通过创新驱动、研发新产品、强化风险管理、构建应用体制与机制等,推动元宇宙积极、稳妥地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

    (二)建议

    1、积极增加和完善元宇宙应用的基础设施。2021年虽是元宇宙元年但还属于混沌期(认知建立期),全面应用元宇宙有大量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基础设施的搭建、基础制度的设计等。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商业银行中的关于现实世界与数字世界相结合的技术尚必须有很多基础设施要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加快商业银行数字金融发展步伐,推动去中心化技术实践,实现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化等等。

    2、探索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的业务和盈利模式。元宇宙目前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还处于碎片化、个体性项目状态,功能主要起到工具或补充的作用。但元宇赋能场景金融必须进行整体化设计,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必须解决好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设计,以元宇宙新技术手段的应用来降低成本,防控风险,构建元宇宙应用下的商业模式。

    3、培育和提升客户对元宇宙适用心理及认知度。场景金融根本上还是要得到客户的认同认可,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广大青年是最适的消费群体,但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是多元、多样化的,相当部分金融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在心理上可能难以接受和包容。另外,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沉浸性特质,有可能导致一些客户过度长期沉浸在元宇宙的虚拟世界中,可能造成少数消费者的认知和行为和现实金融群体脱节,结果带来较大的金融代际差异和矛盾的发生。

    4、为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提升相应的监管环境。为呼应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的应用,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提高元宇宙技术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容忍度,允许其一定的试错成本,也可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列入监管沙盒进行优先监管,以保证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方面的监管政策科学性、先导性和及时性。

    来源 |零壹财经专栏

    作者 | 陆岷峰 ,南京工业大学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排版 | 王纪珑琰

    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已经从传统的网点、人员投入的竞争迈向高科技嵌入下的场景竞争,元宇宙作为与现实世界共生的虚拟世界,直接满足了客户猎奇、刺激、沉浸的消费体验,与商业银行提出的场景金融目标完全吻合。将元宇宙的技术嵌入到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可以丰富场景金融中场景的内容,增加对客户的黏性。

    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敢于先行先试,以创新为抓手,不断开发具有元宇宙基因的金融新产品,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管理好元宇宙应用风险,抓好场景金融中用户隐私安全保护,构建好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的体制和机制。

    (本文为节选,阅读原文请到《中国知网》下载《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商业银行竞争发展新赛道》一文)

    引言

    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持续提升。商业银行除了要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强化内部管理,与人们对金融认知的竞争外,还要面对林立的竞争对手对客户进行争夺。一定程度上讲,商业银行之间发展的差异性取决于是否在客户市场是否能占据主动优势。

    为了争取客户市场,各家商业银行纷纷使出杀手独立锏,从初期的送小礼品的直接回报、到后来送积分、送金融知识、送健康咨询等等,无所不为其用。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意识的提升,客户追求的金融消费的感觉。于是,场景金融便成为当今商业银行争夺客户的最主要的手段。

    场景金融通常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为客户提供利于互动、交流的金融环境。目前,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智慧网点、客户经理大堂服务、基于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开放银行平台等等都属于场景金融范围。目前,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不足主要是尚没有让消费者能够体会到沉浸式消费以及尚不能提供虚拟的服务空间。而元宇宙技术的出现,恰恰弥补了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发展中的不足或空白。

    自1992年提出元宇宙概念至今年正好30年时间,由2021年由于政府、投资家纷纷聚焦元宇宙领域因而2021年被称为元宇宙发展元年。由于元宇宙可以将消费者带入到沉浸式消费状态,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吸引客户,丰富客户体验,增强商业银行获客、留客能力的重要新切口,由于元宇宙仍处于一种探索阶段,带有极大的发展不确定性,因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技术、模式、思路等等也处于一种探索阶段。

    但是元宇宙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最高级技术手段、场景金融作为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竞争必答题,积极、主动研究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不仅必要、必须,而且十分迫切,对于商业银行丰富竞争手段,增强客户竞争力,提升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路径

    Metaverse中元宇宙的英文名字,它由“超越”(meta)和“宇宙”(universe)两个字组成的组合词,和电话链接听觉系统、互联网链接信息系统很类似,它将“人-社会-宇宙”与“数字”系统有机地链接起来,结果将现实世界高效率地复制到数字世界,并且又将数字世界情景反射到现实世界中。伴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元宇宙打通了虚拟与现实通道,至少从目前认知看,元宇宙是互联网或数字技术的最高级形态,甚到可能是人类数字技术的终极形态。

    (一)国内外商业银行已积极布局元宇宙    

    国内外政府、业界对元宇宙的认知和应用积极性并不比商业银行逊色。英伟达、Roblox等四家世界知名科技公司在2021年11月份高管阶层就“元宇宙愿景”举行了大型研讨会,这从一定层面上反映了科技公司在关于元宇宙方面的“拓荒心理”。Meta和英伟达是以改名宣誓入局的实际上是世界企业中布局元宇宙特别坚决的科技巨头。政府对于元宇宙的战略各有差异。如美国政府对于元宇宙处于观望状态,韩国则有发展较强紧迫感,日本在2021年7月明确定义了元宇宙的概念,但欧洲各国目前对发展元宇宙持了较高的谨慎态度。

    国外商业银行对元宇宙认知和行为基本偏积极。韩国Kookmin等银行已经研究在元宇宙场景下开设分行,甚至客户居然能在虚拟金融小镇中走动,在虚拟金融小镇客户可以在设立的虚拟分行以及金融游乐场享受各类服务,而银行员工则在“远程办公”中心提供相关服务。客户如果光临虚拟分行场景,就可以通过视频方式和自然人的客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韩国投资公司IBK Investment & Securities 与MetaCity Forum进行深度合作后,其所提供的虚拟金融服务,具有专属特征的元宇宙平台,对于新一代客户具有极强的吸引力。

    VR Banking Apps是位于法国的巴黎银行一款元宇宙产品,在VR环境中客户能够用虚拟的方式了解到账户发生的变化和交易方面的记录。

    GTE Financial是佛罗里达州规模方面最大的信用合作社之一,其所推出的“GTE 3D”元宇宙金融产品,所合作的客户可能运用此台式计算机去访问到由商业银行搭建出来的虚拟场景,这个社区金融中心虽然是虚拟的但却可以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了诸如汽车、房贷、投资和保险还有金融知识信息等,客户足不出户却可以有亲临商业银行场景中的感觉。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下属有4300个金融服务中心,集团已经对外宣布对所有员工要进行VR的培训,员工培训学习时要通过使用VR耳机来提升服务职业技能,主要是员工与客户在沟通、咨询方面等服务提高质量。

    同对元宇宙的到来,我国不少商业银行也在积极参与当中。从市场公开信息看,江苏银行、浙商银行、南京银行、百信银行等在元宇宙应用方面已经走在前列,元宇宙技术的应用包括了数字员工(虚拟数字人)、数字藏品和构建元宇宙营业厅三种类别,目的是为了让其客户充分享受沉浸式服务体验。

    江苏银行作为头部城商行,资产规模已近三万亿,在金融机构中创新能力极强,是最早提出并实施数字化转型的金融机构之一。江苏银行依靠其技术、人才优势,较早开始布局元宇宙,该行2014年就开始积极探索、研发并落地多个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方面产品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初步建成了符合全行发展战略目标的金融元宇宙基础底座和相关联的技术保障。

    百信银行在2021年11月首次向市场发行了“4 in love”的四周年纪念数字藏品,并且向社会推出了有二次元形象的“AI虚拟品牌官”,2021年12月百信银行设置并推出的“AI虚拟品牌官”AIYA(艾雅)正式上岗。百信银行在布局元宇宙进,重点放在了AI数字机器人、沉浸式的体验和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的数字资产。

    此外,招联金融也积极布局元宇宙,在应用方面也积极探索,寻求技术应用突破。可以说,元宇宙在金融行业的应用已经开始并不断向深度和广度进军。

    (二)元宇宙因素已部分嵌入到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

    开放银行可以定性为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初级阶段形态,前者通常做法是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接口对外开放,立足于技术层面,而后者是立足于商业银行与客户金融交易的全过程、全景象,不仅包含技术,更关注客户方的体验 场景金融比开放银行的概念内涵更加丰富、范围更加广泛、管理更加系统、服务更加人性化,场景金融是开放银行最终存在形态。目前,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所谓场景金融实质上都属于开放银行这一层次和范畴,但是元宇宙的基因与理念在开放银行中也已得到充分的体现。(见表:元宇宙基因或理念嵌入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开放银行情况表)。

    表:元宇宙基因或理念嵌入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开放银行情况表

    注:资料来源:根据上述银行公开的信息资料整理

    从上述商业银行开放银行的基本做法情况来看,在应用元宇宙原理和基因方面虽有突破但仍很不足。

    一是主要以开放接口形式来改进客户体验。目前商业银行开放银行最普遍的做法基本上是通过众多标准化API的接口,来推动银客互联。让人感觉开放的接口越多,服务的水平越高。没有将元宇宙的虚实结合,虚为实用的灵魂应用到开放银行当中。

    二是主要以销售金融存量产品为目的。开放银行平台上产品基本没有什么创新,与各家商业银行的线下销售的产品没有太多差异,而具有元宇宙基因的产品十分稀少。

    三是基本思路相同。发展开放银行的目的主要通过开放银行的设立,应用科技手段,增强客户消费体验,实现锁定客户目的,但由于开放银行侧重于技术的锁定,没有将元宇宙能够让客户带来的沉浸式消费等完全融入,因此,其体验还处于一种较低层次水平。

    (三)元宇宙是商业银行发展场景金融新的技术切口

    元宇宙对社会经济金融各方面都产生深刻的影响,而对于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的影响更是直接、全面,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的应用,将商业银行的场景金融发展推到了一个新的技术高度和市场空间。

    1、推动场景金融的技术创新。每一次科学技术的突破都带来了商业银行的变革与蝶变,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各商业银行纷纷应用数字技术改善和发展场景金融。元宇宙在感官和技术应用上的突破,对于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客户体验等方面有特殊功能。

    对商业银行而言,元宇宙不仅能对场景金融的发展来一个大幅度的提升,而且也指明了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方向。元宇宙带来场景金融发展机会和新的市场需求,商业银行现存的基础设施、技术水平、人员素质等必须重新设置目标、标准和要求,因此,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和全面应用远景看好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必须加大新技术开发投入,这必将带来商业银行一次广泛的技术创新。

    2、提升场景金融服务效能。元宇宙并没有改变商业银行场景金融锁定客户的本质目的,其对于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下对客户服务的核心价值:

    一是进一步改善场景金融下客户体验,在这种场景下,客户可以打破物理空间和时间距离,随时随地实现商业银行金融业务交割。

    二是随着元宇宙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基础设施的完善,商业银行通过元宇宙在场景金融的应用,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综合化、个性化、虚拟化的金融产品以及服务。

    三是元宇宙应用于场景金融,既为商业银行在客户服务转型方面提出新目标,为商业银行变革服务技术提供新的条件。商业银行将更多地运用元宇宙技术来提升客户体验,推动商业银行向元宇宙服务生态拓展与延伸。

    3、实现场景金融中场景虚实融合。元宇宙技术将虚拟与现实世界场景进行融合、互动是元宇宙技术特征之一,融合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服务融合,通过应用元宇宙数字孪生、区块链、数据交互等方面的技术,商业银行发展场景金融时的信息不对称、信息量小、信息间难以相互验证等问题可以有效得到解决,信息对称度、透明度能得到大幅度提高。一是空间融合,元宇宙将场景金融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打通而且还能自由切换,客户可以在虚、实两个世界自由往返,为场景客户提供跨越物理界限性质的金融服务,当然客户还可以在虚拟场景下享受现实场景下银行服务。

    4、改变场景金融中客户交互方式。传统的场景金融下客户的交互方式以线下为主并受时间和空间等因素的约束。元宇宙应用环境下的场景金融。客户感知、连接、服务能力的提升将是场景金融的核心,客户线上与线下双线体验结合是流行式。而5G、AI等基础技术的应用和硬件产品的创新,链接的媒介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运用VR/AR等设备可以将虚拟世界的各要素进行有效的连接,虚实融合,可以将现实世界的商业银行服务场景搬运到虚拟世界。虚拟世界的营业厅将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应用场景,商业银行的客户交互模式从线下转为虚实互补的交互方式,而且是立体化、现实化、多样化的交互,有力地提升客户的交互体验和效能。

    5、全面提升客户场景体验质量。虽然运用改进商业银行环境、推动产品服务创新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客户的场景服务体验,但要实现客户完全无感和沉浸体验还有较大差距。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中的场景体验主要有无感体验的金融产品、沉浸式的客户陪伴、金融产品实时创造以及数字员工(数字机器人)的充分就业等。客户可以通过直观、便捷的方式来体验各种金融服务,银行也可全过程地熟知客户。因而,元宇宙是以扩展现实基础向客户提供的沉浸式体验,是基于数字孪生技术和区块链技术融合应用而形成的现实世界的镜像,从而为自然人客户提供虚实结融、多维度、全流程、立体式的客户新场景体验。

    (四)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的路径

    元宇宙作为一项新型的数字技术其带来的金融变化与影响是深度,但由于元宇宙产生的时间不长,其融合到具体的业务场景中的路径也没有成功的模式,同时,元宇宙作为一项高技术含量的工具,其运用带有很强的专业性。

    场景金融作为商业银行目前发展的重要路径,同时,与元宇宙又有天然的相似相同之处,因此,借助元宇宙技术赋能场景金融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当前竞争的重要方法之一,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必须从技术、产品、风险、体制等多方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地发挥元宇宙的强大功能。

    1、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先行先试。元宇宙作为一种技术可以在商业银行所有的业务流程和环节中进行应用,但基于元宇宙目前发展还处在初期阶段,在很多方面还未完全成熟,因此,根据元宇宙重点强调沉浸式消费感觉,利用元宇宙提升商业银行客户的场景体验,增强客户黏性主要特征和功能,可以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大胆进行先行先试。

    一是以技术储备应用和场景探索为主抓手。不断加大商业银行在场景生态中数字技术、数字员工(数字机器人)以及数字资产方面的投资和建设力度;数字员工不仅可以完成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自助应答、业务办理、处理问题外,且能完成品牌宣传、专业咨询、风控管理等金融交易,有效地改进了金融品质并实现降本增效。

    二是大力培育虚实场景,不断提升实时拼装和制造数字原生能力。要根据场景金融中客户需求,客户经理能够实现只要通过手势就可以拖拽进行现场的、流程化的数字金融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大力发展和推广网络化、社交化的金融新品,加大线上产品的推广力度。

    三是注意场景中不同类型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对于场景中的中老年客户尽可能多地保留一些商业银行的传统服务模式,而对于年轻客户群体,可以增加具有时尚潮流的金融产品元素,可以引导青年客群沉浸在商业银行元宇宙线上产品的应用和社交场景,牢牢抓紧年轻客群的激情、幻想、好奇之“心”。

    四是商业银行在元宇宙应用于场景金融的开发和应用方面,要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天、全面金融服务,重构客户间的互动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模式同进并存,为各类客能够随时定制个性化、极致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此外,还能够实现数字财富、数字资产的线上交易等。

    总之,元宇宙作为最高层的数字技术,商业银行要紧跟元宇宙发展和应用步伐,运用元宇宙拓展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发展新空间。

    2、以创新为抓手推动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并没有改变商业银行服务的基本理念,即主要解决用户体验、满足客户的各方面需求。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带来的主要是对现有场景金融中的场景服务的延伸。基于元宇宙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连接并要实现虚实相生的根本特征,不断完善场景金融的底层架构和硬件入口都是推动元宇宙有效应用的源动力,而以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数字技术不断创新与应用才能提供有效的支撑。

    一是商业银行要不断进行数字技术创新发展。因为元宇宙实质上是数字技术的集合体,只有数字技术的不断迭代与创新才能持续增加技术的生命力;

    二是要提升商业银行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创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不断实现数字技术应用达到极致水平,同时保持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技术同步发展,实现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技术与现实场景中商业银行数字技术能够实现互促互融互通;

    三是商业银行必须将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作为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有效应用的最佳路径,通过创新不断改进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元宇宙技术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敏捷性和灵活性,不断推进数字金融迭代和创新,提升元宇宙与场景金融强匹配度,重塑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发展模式。商业银行只有通过不断的数字技术创新,才能为场景中的客户定制和提供精准及个性化的元宇宙金融服务方案,实现元宇宙金融产业的持续发展。

    3、开发客户具有元宇宙基因的场景金融新产品;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为场景金融中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想象空间。

    一是创新元宇宙为场景金融开发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环境。场景金融中的参与者一般会有特定的或个性化的金融消费习惯和偏好等。因此,在元宇宙应用到场景金融中背景下,商业银行要立足于特色化、个性化、差异化的场景金融定位,开发针对性强、个性化突出的金融产品,从而来满足场景金融中参与者的产品个性化需求,让客户服务的体验感充分具有个性和特别。

    二是提供多元、立体化的场景金融服务。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与传统的场景相比,具有金融服务与交易具有立体感和相象的空间、感观得到更多的满足。因此,商业银行在布局场景金融的产品模块时,不仅仅是一个产品的展示,而是要将客户、银行都带带到一个非常愉快的交易空间,关确保场景金融的金融产品多样化、系列化,确保基础金融产品应有尽有,创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服务产品个性独特。

    三是提升商业银行场景金融的产品体验感;在元宇宙应用到场景金融的背景下,要将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体验作为产品品质和设计的重要内容,元宇宙技术为场景金融提供的虚拟世界为金融产品的立体化提供了展示渠道,要将客户的场景体验作为产品构成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客户对商业银行场景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享有权;

    4、发挥数字技术在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中的核心作用。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活动的基因,同样,在元宇宙技术赋能场景金融是其作用不可替代。

    一是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海量数据信息的收集、清洗、整理,最终为决策、管理者提供精准的数字化信息,是目前商业银行应用频率最多、范围最广的科技手段,广泛应用在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大数据在场景金融中应用主要能及时了解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场景金融中的客户进行精准画像,提高目标客户营销精准度;对场景金融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前进行判断,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保证场景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区块链技术采用了分步式记账原理,具有信息不可篡改性、可溯源、信息共享和智能合约等多种技术功能。区块链技术在场景金融中应用,便于了解元宇宙应用背景下场景金融中各参与主体的相关真实信息,金融活动脉络十分清楚,关联方各参与主体如果按照事先约定履职,在完成预定的工作流程后,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完成自动结算交易等。

    三是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物联网技术是通过远程射频、传感技术等的应用,可以将场景金融中线下的所有实物场景进行全面的记载、跟踪和反馈,可以从物质形态上对场景金融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也可以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运营过程中,设立风险临界点指标,一旦触碰到指标值,系统会自动报警或处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风险。

    四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是通过各种信息的输入录入应用各种算法等工具,模仿自然人替代或做出自然人无法实现的诸如计算等功能。元宇宙应用在场景金融中,需要实时能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服务情况做出快速反馈,这必须要通过高速率计算实现,同时,系统还要有自我学习功能,以便对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状况做出精准判断,从而为商业银行更好地发展场景金融提供最高效、最智慧的技术手段。

    5、管理好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风险。元宇宙技术嵌入商业银行的应用场景将面临元宇宙未来发展未知的不确定性风险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重复投资风险等。因此,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

    一要高度重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风险,要坚守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是要加强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风险研究,在确定其应用过程中风险完全或基本可控的条件下,再有序推进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要通过搭建元宇宙应用风险管控共有平台,做到元宇宙应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部门间信息实时沟通,将可能出现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对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中的风险监测,对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元宇宙的项目、产品构建风险预警系统,持续进行风险监测、设计风险管控预案,一旦出现风险可以及时进行有效的控制;

    四要应用数字技术管理元宇宙技术应用风险。元宇宙是一项高技术集成应用,应对高技术的潜在风险必定要用技术手段来管控。因此,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时,宜同步研究对应的风险管理技术,用高科技工具管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中可能的高技术风险。

    6、重点抓好场景金融中用户隐私安全保护。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由于完全处在虚拟空间进行运营,当前关于这方面法律、规范还不全面,有些方面处于空白地带,这对场景金融中的若干参与者的数据隐私保护以及数据安全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切实强 化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客户隐私安全十分迫切。

    一是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应用过程中,要和保护参与者数据隐私以及数据安全法律规范制度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先要有规范及制度,后再创新和应用的基本原则,在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内进行试点与推进;

    二是要与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水平相同步。目前,我国的加强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不断创新、优化,数据加密计算也有了很大的进展,要切实加快加密计算技术在元宇宙及在场景金融中的应用,在技术上要有堵塞数据隐私技术上的漏洞能力;

    三是要开展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方面的研究,公安、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要联合加强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的攻关,从而提升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技术管理水平。

    7、构建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的体制和机制。传统的商业银行场景金融是基于当时的金融技术条件而设计。元宇宙技术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强化了数字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交互、相融,这必然对商业银行原有的场景金融生态和场景模式带来挑战,可以说,元宇宙对商业银行场景金融的影响是基础性、全面性的,必须对商业银行的有关体制、机制进行重新设计、再造。

    一是坚持风险与效益兼顾的原则,探索商业银行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元宇宙技术的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以及财务盈利的基本模式,通过治理机制的构建,确保元宇宙技术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快速进行转型、规范发展并能提供高品质金融服务,以推动商业银行更快更好的构建新型的场景金融业务模式;

    二是构建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发展的保障机制,要将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列入新时期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目标。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能够有效地将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与新型金融业务、现实金融与虚拟金融有机地结合应用起来,不仅扩大了商业银行的客户群体,增加了金融产品与服务市场份额,而且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为银行与客户提供了最佳的交互方式。场景金融是元宇宙理念最佳的应用场所,为商业银行发展提供了最新的技术支持;

    三是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需求相对应的资源配置。因此,要按照场景金融中形成虚实结合的发展大趋势,商业银行要要加强元宇宙在场景金融应用的研发,配置相关的高精端技术人才,设立相应的承办和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场景生态圈中的客户定位,不断优化管理手段以及考核奖惩管理办法等,通过形成新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推动元宇宙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行稳致远,持续创行,不断升华。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元宇宙是互联网技术的最高级应用形式。元宇宙将对数字经济应用带来基础性、全面性的影响,元宇宙的应用是大势所趋,顺应这个趋势、及早进行应用就能抢抓到技术发展带来的红利。

    2、场景金融是商业银行竞争发展的新领地。发展场景金融是当前金融竞争的必经之路,场景金融解决了传统金融过于呆板、被动、低质的金融消费,能过银客互动,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尊、幸福、快乐的消费感。

    3、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是技术与金融融合发展的必然结果。技术的价值在于应用,而金融的发展也可以抽象为技术发展的历史,因为,科技的发展带动了金融的创新与进步,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的应用,大幅度提升了客户体验,增进了金融现实功能,丰富了金融的业务场景,提升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元宇宙作为最高层级的数字技术,与金融的融合也就显得必然与自然。

    4、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客户需要、商业银行条件、元宇宙技术优势,守住风险底线,大胆的应用。要有序推进元宇宙在商业银行有关场景中应用,通过创新驱动、研发新产品、强化风险管理、构建应用体制与机制等,推动元宇宙积极、稳妥地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

    (二)建议

    1、积极增加和完善元宇宙应用的基础设施。2021年虽是元宇宙元年但还属于混沌期(认知建立期),全面应用元宇宙有大量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基础设施的搭建、基础制度的设计等。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商业银行中的关于现实世界与数字世界相结合的技术尚必须有很多基础设施要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加快商业银行数字金融发展步伐,推动去中心化技术实践,实现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化等等。

    2、探索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的业务和盈利模式。元宇宙目前在商业银行场景金融中应用还处于碎片化、个体性项目状态,功能主要起到工具或补充的作用。但元宇赋能场景金融必须进行整体化设计,元宇宙赋能商业银行场景金融必须解决好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设计,以元宇宙新技术手段的应用来降低成本,防控风险,构建元宇宙应用下的商业模式。

    3、培育和提升客户对元宇宙适用心理及认知度。场景金融根本上还是要得到客户的认同认可,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广大青年是最适的消费群体,但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是多元、多样化的,相当部分金融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在心理上可能难以接受和包容。另外,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沉浸性特质,有可能导致一些客户过度长期沉浸在元宇宙的虚拟世界中,可能造成少数消费者的认知和行为和现实金融群体脱节,结果带来较大的金融代际差异和矛盾的发生。

    4、为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提升相应的监管环境。为呼应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的应用,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提高元宇宙技术在场景金融中应用的容忍度,允许其一定的试错成本,也可将元宇宙在场景金融中应用列入监管沙盒进行优先监管,以保证元宇宙赋能场景金融方面的监管政策科学性、先导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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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FT(数字藏品)平台的法律合规风险与建议

    NFT(数字藏品)平台的法律合规风险与建议

    2021年,NFT在国内“C位出道”,投资者、收藏家、商家、博物馆等主体竞相参与到NFT的发行和交易中。除此之外,各方力量亦开始抢占元宇宙赛道、上线NFT平台。企业争相发展NFT平台的重要原因不仅是为布局元宇宙、加密等概念寻求新增长点,更是看重NFT在版权保护、确权等方面的广阔应用场景。从互联网大厂到初创企业团队都想在这条通往未来的道路上斩获先机。

    NFT自“走红”以来,其合规问题一直是多方关注的焦点。从2022年3月开始,某头部社交平台对诸多NFT(数字藏品)平台的公众号及小程序进行了大规模的封禁,理由大多为“存在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尽管本轮封禁可能存在众多原因,但该头部社交平台的行为不可谓不是国内对于NFT监管态度的缩影。

    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共同发起《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将NFT明确定义为“非同质化通证”,明确与“代币”、“金融性”划清界限,进一步坐实了NFT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国内数字经济、文创产业的价值。

    2022年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即“国内NFT第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买方购入NFT后购入了一项财产权益,NFT交易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制。同时,法院认为NFT平台应承担更高的审查注意义务,否则将对平台上NFT的侵权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2022年7月13日,上海发布《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规划》”),明确表明“支持龙头企业探索NFT交易平台建设,研究推动NFT等资产数字化、数字IP全球化流通、数字确权保护等相关业态”在上海先行先试。

    一、平台内容侵权问题

    NFT侵权问题是行业主要痛点之一,与之紧密相关的平台义务也值得格外注意。目前国内尚未出台关于NFT(数字藏品)或其平台的专属法律法规,但NFT(数字藏品)平台作为网络提供者仍受《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及知识产权法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应履行与其相对应的责任与义务。尤其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亦强调NFT应保护底层商品的只是产权,支持正版数字文创作品。因此,平台内容的审核义务与对版权权利人的保护义务进一步压实

    4月20日宣判的国内NFT第一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平台不仅要履行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通知-删除义务),还应当建立一套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对NFT的著作权事前审查,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因此,对于平台内容的侵权行为、权利瑕疵,平台不可视而不见,反而要主动建立保护规则,捍卫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NFT(数字藏品)对原始资产(实物或数字艺术品、音乐等)的侵权情形并不少见。不久前,著名NFT交易平台OpeaSea公开表示其平台上80%的NFT作品存在侵权或权利瑕疵的情况,更不用说其他国内外平台了。现有法律框架下,NFT侵权中侵权责任归属问题尚不明确,因此各平台的处理、应对方式亦不统一:其中,不乏有平台积极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践行通知-删除机制;也有平台选择“躺平”,仅出具交易前的免责声明,主张其对平台上藏品的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购买者应自行甄别与判断。

    笔者认为,平台方作为受诸多法律法规规制的主体,应对内容侵权提前预防、主动出击。具体合规建议如下:

    构建较为完善的事前审查机制、事中沟通处理机制、侵权投诉机制与事后风险管理机制无疑是国内环境下平台长久发展的最佳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与《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均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平台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尽管实务中有人士主张基于区块链的技术特征难以做到通常网络提供者所能采取的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但参考“微信小程序案”(杭州刀豆与长沙百赞、腾讯计算机系统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平台仍应在技术可行的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减小侵权带来的损害、保护相关权利人。

    平台可在用户协议、发行协议、用户须知等文本中设计相关法律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边界、免责情形和追偿权利,以规避发行方恶意侵权、过失侵权等因发行方未全面履行义务造成的侵权情况下对于平台的损失。

    诸多侵权案例中,发行方恶意侵权、或因发行方过失导致的侵权的情形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应通过一系列法律条款的设计来减小其在尽到了一定的合理审查义务或取得了发行方的无侵权保证情况下的责任承担。近日,有媒体发现某数字藏品平台发售预告中出现了一款由某博物馆授权的、名为“唐鎏金双蛾团花纹银香囊”的数字藏品,与另一平台发行数字藏品重合,且两平台均获得了该博物馆的授权。然而,两平台的相同藏品定价却相差一倍,同等条件下极可能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因此,平台应在发行方发行前充分审查授权情况,甚至可要求披露是否授权其他平台及其定价,并制作足以排除后续被追责的法律条款以避免后患。平台亦应通过要求发行方上传相应权利证明(著作权证明、授权文件、许可文件、商标证明等)的方式避免后续不必要的争端。

    版权侵权外,平台内容的其他的侵权(如人格权)情形,或违法违规、违背政治常识、违反公序良俗、违背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情形也将导致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实践中,常有NFT包含淫秽内容、违背政治常识的内容、扭曲历史的内容、抹黑在世或已故公众人物的内容,平台在前述情况下若未尽到事前审查义务或未及时处理,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典型情况包括:以历史人物作为基础制作视觉艺术、影像艺术等NFT时,应尊重历史,维护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以已故人士为基础制作视觉艺术、影像艺术等NFT时,应遵循其家属同意,并充分尊重家属意见。

    二、其他主要法律义务

    多数NFT(数字藏品)平台属于法律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应履行《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法律法规项下的主体义务。针对NFT生态,平台应格外注意的法律义务包括:

    1、反洗钱审核义务

    犯罪分子通过用黑钱购买NFT、再将NFT卖出兑换成法定货币的方式逃脱法律的制裁。因此,反洗钱活动已成为区块链相关业务监管的重中之重。平台应建立有效的反洗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对客户的大额资金来源进行审查、践行用户实名制、监测用户交易数据等。平台的该项义务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进一步压实。

    2、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在平台践行用户实名制的基础上,个人信息保护尤为重要。平台应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规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使用,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目的明确和最小必要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和质量安全保障原则。同时,平台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合规审计义务、安全事件通知义务等。

    3、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平台作为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项下的义务,NFT发行方、购买者均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对象。平台除应尽到保障基本的价格合理、商品真实情况透明等义务外,还应当听取发行方、购买者的合理意见,接受其监督等。同时,尽管一些国内平台明确声明不接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笔者认为应视交易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得对所有NFT的交易一刀切。平台应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于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情形的交易建立退货机制。平台的该项义务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进一步压实。

    4、杜绝使用虚拟货币交易的义务

    2019年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中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平台应坚决杜绝虚拟货币作为NFT交易的支付货币,杜绝开通虚拟货币支付通道,以确保合规。平台的该项义务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进一步压实。

    5、杜绝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义务

    实践常存在平台为获取更多流量、积累更多客户基础,建立了线下客户群、客户社区的方式进行推广。在推广活动中,平台应谨慎宣传、谨慎承诺,严格控制购买者对于NFT的投资回报预期,严格杜绝营销抢购假象,严格杜绝恶意渲染气氛。若平台存在拉人头、主机返利的运营模式,将有被认定为传销的风险;若平台存在打着NFT交易旗号“割韭菜”的行为,则存在被认定为诈骗或非法集资的风险。平台的该项义务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进一步压实。

    6、杜绝以金融资产为底层资产的NFT义务

    《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明确指出不应再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作为平台,应对该等NFT的发行进行命令禁止,并对发行方的发行行为进行审查。

    7、杜绝同一底层资产发行若干大批量NFT的义务

    《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明确指出此举系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的行为,应坚决禁止。

    上线NFT(数字藏品)平台作为各家争相布局元宇宙赛道的主要方式之一,已然在国内掀起一股热潮,且在可见未来将会保持一定热度。目前NFT(数字藏品)平台仍处于起步阶段,有的平台选择谨慎持重,有的平台则在投石问路间探索独具一格的“打法”。可以看到,国内关于数字版权、NFT底层基础设施的建设正在稳步进行,相信不久的未来会出台官方法律合规指引。然而在此之前,平台仍需坚守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运营方式,不求“短平快”,但求“宁静致远”,与监管方、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稳健、赋能实体经济发展、赋能文化艺术发展的NFT生态。

    2021年,NFT在国内“C位出道”,投资者、收藏家、商家、博物馆等主体竞相参与到NFT的发行和交易中。除此之外,各方力量亦开始抢占元宇宙赛道、上线NFT平台。企业争相发展NFT平台的重要原因不仅是为布局元宇宙、加密等概念寻求新增长点,更是看重NFT在版权保护、确权等方面的广阔应用场景。从互联网大厂到初创企业团队都想在这条通往未来的道路上斩获先机。

    NFT自“走红”以来,其合规问题一直是多方关注的焦点。从2022年3月开始,某头部社交平台对诸多NFT(数字藏品)平台的公众号及小程序进行了大规模的封禁,理由大多为“存在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尽管本轮封禁可能存在众多原因,但该头部社交平台的行为不可谓不是国内对于NFT监管态度的缩影。

    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共同发起《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将NFT明确定义为“非同质化通证”,明确与“代币”、“金融性”划清界限,进一步坐实了NFT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国内数字经济、文创产业的价值。

    2022年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即“国内NFT第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买方购入NFT后购入了一项财产权益,NFT交易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制。同时,法院认为NFT平台应承担更高的审查注意义务,否则将对平台上NFT的侵权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2022年7月13日,上海发布《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规划》”),明确表明“支持龙头企业探索NFT交易平台建设,研究推动NFT等资产数字化、数字IP全球化流通、数字确权保护等相关业态”在上海先行先试。

    一、平台内容侵权问题

    NFT侵权问题是行业主要痛点之一,与之紧密相关的平台义务也值得格外注意。目前国内尚未出台关于NFT(数字藏品)或其平台的专属法律法规,但NFT(数字藏品)平台作为网络提供者仍受《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及知识产权法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应履行与其相对应的责任与义务。尤其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亦强调NFT应保护底层商品的只是产权,支持正版数字文创作品。因此,平台内容的审核义务与对版权权利人的保护义务进一步压实

    4月20日宣判的国内NFT第一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平台不仅要履行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通知-删除义务),还应当建立一套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对NFT的著作权事前审查,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因此,对于平台内容的侵权行为、权利瑕疵,平台不可视而不见,反而要主动建立保护规则,捍卫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NFT(数字藏品)对原始资产(实物或数字艺术品、音乐等)的侵权情形并不少见。不久前,著名NFT交易平台OpeaSea公开表示其平台上80%的NFT作品存在侵权或权利瑕疵的情况,更不用说其他国内外平台了。现有法律框架下,NFT侵权中侵权责任归属问题尚不明确,因此各平台的处理、应对方式亦不统一:其中,不乏有平台积极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践行通知-删除机制;也有平台选择“躺平”,仅出具交易前的免责声明,主张其对平台上藏品的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购买者应自行甄别与判断。

    笔者认为,平台方作为受诸多法律法规规制的主体,应对内容侵权提前预防、主动出击。具体合规建议如下:

    构建较为完善的事前审查机制、事中沟通处理机制、侵权投诉机制与事后风险管理机制无疑是国内环境下平台长久发展的最佳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与《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均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平台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尽管实务中有人士主张基于区块链的技术特征难以做到通常网络提供者所能采取的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但参考“微信小程序案”(杭州刀豆与长沙百赞、腾讯计算机系统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平台仍应在技术可行的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减小侵权带来的损害、保护相关权利人。

    平台可在用户协议、发行协议、用户须知等文本中设计相关法律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边界、免责情形和追偿权利,以规避发行方恶意侵权、过失侵权等因发行方未全面履行义务造成的侵权情况下对于平台的损失。

    诸多侵权案例中,发行方恶意侵权、或因发行方过失导致的侵权的情形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应通过一系列法律条款的设计来减小其在尽到了一定的合理审查义务或取得了发行方的无侵权保证情况下的责任承担。近日,有媒体发现某数字藏品平台发售预告中出现了一款由某博物馆授权的、名为“唐鎏金双蛾团花纹银香囊”的数字藏品,与另一平台发行数字藏品重合,且两平台均获得了该博物馆的授权。然而,两平台的相同藏品定价却相差一倍,同等条件下极可能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因此,平台应在发行方发行前充分审查授权情况,甚至可要求披露是否授权其他平台及其定价,并制作足以排除后续被追责的法律条款以避免后患。平台亦应通过要求发行方上传相应权利证明(著作权证明、授权文件、许可文件、商标证明等)的方式避免后续不必要的争端。

    版权侵权外,平台内容的其他的侵权(如人格权)情形,或违法违规、违背政治常识、违反公序良俗、违背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情形也将导致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实践中,常有NFT包含淫秽内容、违背政治常识的内容、扭曲历史的内容、抹黑在世或已故公众人物的内容,平台在前述情况下若未尽到事前审查义务或未及时处理,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典型情况包括:以历史人物作为基础制作视觉艺术、影像艺术等NFT时,应尊重历史,维护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以已故人士为基础制作视觉艺术、影像艺术等NFT时,应遵循其家属同意,并充分尊重家属意见。

    二、其他主要法律义务

    多数NFT(数字藏品)平台属于法律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应履行《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法律法规项下的主体义务。针对NFT生态,平台应格外注意的法律义务包括:

    1、反洗钱审核义务

    犯罪分子通过用黑钱购买NFT、再将NFT卖出兑换成法定货币的方式逃脱法律的制裁。因此,反洗钱活动已成为区块链相关业务监管的重中之重。平台应建立有效的反洗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对客户的大额资金来源进行审查、践行用户实名制、监测用户交易数据等。平台的该项义务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进一步压实。

    2、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在平台践行用户实名制的基础上,个人信息保护尤为重要。平台应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规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使用,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目的明确和最小必要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和质量安全保障原则。同时,平台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合规审计义务、安全事件通知义务等。

    3、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平台作为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项下的义务,NFT发行方、购买者均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对象。平台除应尽到保障基本的价格合理、商品真实情况透明等义务外,还应当听取发行方、购买者的合理意见,接受其监督等。同时,尽管一些国内平台明确声明不接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笔者认为应视交易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得对所有NFT的交易一刀切。平台应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于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情形的交易建立退货机制。平台的该项义务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进一步压实。

    4、杜绝使用虚拟货币交易的义务

    2019年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中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平台应坚决杜绝虚拟货币作为NFT交易的支付货币,杜绝开通虚拟货币支付通道,以确保合规。平台的该项义务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进一步压实。

    5、杜绝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义务

    实践常存在平台为获取更多流量、积累更多客户基础,建立了线下客户群、客户社区的方式进行推广。在推广活动中,平台应谨慎宣传、谨慎承诺,严格控制购买者对于NFT的投资回报预期,严格杜绝营销抢购假象,严格杜绝恶意渲染气氛。若平台存在拉人头、主机返利的运营模式,将有被认定为传销的风险;若平台存在打着NFT交易旗号“割韭菜”的行为,则存在被认定为诈骗或非法集资的风险。平台的该项义务在《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进一步压实。

    6、杜绝以金融资产为底层资产的NFT义务

    《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明确指出不应再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作为平台,应对该等NFT的发行进行命令禁止,并对发行方的发行行为进行审查。

    7、杜绝同一底层资产发行若干大批量NFT的义务

    《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中明确指出此举系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的行为,应坚决禁止。

    上线NFT(数字藏品)平台作为各家争相布局元宇宙赛道的主要方式之一,已然在国内掀起一股热潮,且在可见未来将会保持一定热度。目前NFT(数字藏品)平台仍处于起步阶段,有的平台选择谨慎持重,有的平台则在投石问路间探索独具一格的“打法”。可以看到,国内关于数字版权、NFT底层基础设施的建设正在稳步进行,相信不久的未来会出台官方法律合规指引。然而在此之前,平台仍需坚守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运营方式,不求“短平快”,但求“宁静致远”,与监管方、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稳健、赋能实体经济发展、赋能文化艺术发展的NFT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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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腾讯撕开中国NFT的“遮羞布”

    腾讯撕开中国NFT的“遮羞布”

    出品|虎嗅科技组
    作者|周舟

    腾讯,将中国NFT行业的“遮羞布”,狠狠撕开。

    2022年7月20日,一则消息震动了区块链行业:腾讯将关掉幻核,而后者是国内最大的NFT平台之一。随后(7月21日),幻核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未收到通知、不否认幻核是否会被裁撤。

    但这些似乎并不重要了。人们突然意识到,即使是国内最大的NFT平台,也保证不了用户购买的NFT不会突然消失。那些购买国内数字藏品的用户,突然发现,自己买的NFT,从始至终都并不属于自己。

    中国NFT行业始于2021年6月,彼时蚂蚁集团吹出第一声号响,腾讯、字节、百度、京东、B站、小红书……几乎所有互联网大厂“一拥而上”,进入NFT行业。其中,体量最大的还属蚂蚁集团旗下NFT平台鲸探和腾讯旗下NFT平台幻核。在NFT最火的时刻,每天都有百万用户涌入这两大NFT平台。

    直到如今,国内已经超过600家NFT平台。然而行业的火热,掩盖不了国内NFT平台的尴尬,他们打着NFT的名号,实际所做的事情与NFT无关。而腾讯计划关掉幻核的消息,也又一次将这个行业的窘境暴露在人们眼前。

    腾讯是否会关掉幻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腾讯可以任意选择关掉幻核,而用户不能选择NFT属于自己。

    而数据归属权,才是NFT真正的价值所在。

    NFT(非同质化代币),一种可以在网上流转的资产,特征是每一个NFT都独一无二,且每个NFT只能有一个拥有者。基于这些特征,NFT可以创建一个人人有数据权的互联网世界,一个更真实、更沉浸式的互联网世界。具体表现为:当你在现实世界里,你的电脑、你的车子、你的房子、你画的画……创作者的每一份劳动,都劳有所得的同时,人们在网络世界创造的画作、创作的音乐、创作的视频、创作的虚拟汽车……也属于创作者。

    NFT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让每一个互联网创作者(在网络上劳动的劳动者),像现实世界里的每一个劳动者一样,劳有所得。而NFT要实现的就是让每一个创作者都能拥有自己创作的数据的权利,这些数据可以自己独自拥有、也可以转售他人。

    国外的NFT的平台在向这个方向上前进,无论是耐克、阿迪、彪马等运动鞋厂商;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主流媒体;还是宝马、法拉利、劳斯莱斯等车企都在选择尝试NFT方向的探索。他们无一例外是将制作的每一个NFT都上传到公链上,这样才能保证每一个NFT都不会受到某个巨头的控制。去中心化,保证了NFT的独一无二、稀缺性和安全性。

    然而腾讯幻核以及国内的其他600多家NFT平台,只是单纯的在卖图片。

    腾讯幻核发布的数字藏品,是一种非NFT形式的数据,其数据仍由腾讯等中心化的巨头保有。简单而言,幻核是一个卖图片的平台。每张图片10元到100元不等,每张相同的图片,可以卖一万张。这些图片和网上的所有图片一样,没有任何价值。

    幻核将一张张图片上传到腾讯的区块链上,腾讯依然可以随意更改或者撤掉这条区块链。这让数据上链这件事变得可有可无。

    实际上,NFT形式的数据,用户一旦拥有,就可以终身拥有,它和人们所有线下资产一样独一无二。它就像毕加索的画、就像周杰伦的第一张限量版音乐专辑、就像好友送你的笔记本……每一个都独一无二,独具价值。不同的是,NFT只存于线上。

    为什么人们会买这些图片、音乐和视频?收藏,是根植于人类内心的一种行为。对于一件稀有珍贵的事物,人们会忍不住收藏。而互联网的诞生,让大量创作行为发生在网络上,互联网让每一个创作都可以无限转发,这导致了一个假象:人们似乎对于线上的东西,并没有收藏的兴趣。

    而NFT的特质,则让人们有望实现收藏数字艺术品的愿望和需求成真,这也将大大促进互联网创作者的创作激情。

    未来的梵高,也许不会在画布上作画,而是在网络上进行创作;未来的米开朗琪罗,也许不再用泥土和石子为原料进行雕塑,而是在线上进行3D制作;而这个时代伟大的音乐家、作家,在互联网免费将他们的作品传遍世界的同时,他们也不用担心收不到创作的费用,只要足够优秀,就会有粉丝购买他们制作的独一无二的音乐或者书籍的NFT版本,它们将极具收藏价值。

    人们之所以收藏,是因为收藏物品的稀缺性和唯一性。但是国内的NFT平台推出的NFT,因为有中心化平台控制的原因,每一件收藏品都可以轻易复制,每一件收藏品都可以被轻易夺走,这也使得其收藏的价值趋近于0。

    这也是目前许多国内NFT创业者迷茫的原因,他们做的不是真正的NFT,而是借助于用户不懂和炒作投机的心态在做。甚至有的NFT平台推出的NFT都没有上链,而是直接将图片挂在网页上,让人们购买。这无疑是一种欺骗。

    如果方向错了,跑得再远,也达不到目的地。如今中国的NFT行业正走在一条背离目的地的方向上。而这些泡沫式的创新,对于建设数字社会、释放数据价值的目标似乎并无益处。

    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或缺的生产力的一部分。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生产和劳动力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随着时代的前进,资本和技术成为了新的生产要素,而它们都对生产力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NFT作为一种确权、有价值的数据,正在获得越来越多行业的关注和布局。它通过技术将数据确权,成为了释放数据价值的关键因子。

    而如今,数据有两种,一种是NFT形式的数据,一种是非NFT形式的数据。勿将后者冠前者之名。

    出品|虎嗅科技组
    作者|周舟

    腾讯,将中国NFT行业的“遮羞布”,狠狠撕开。

    2022年7月20日,一则消息震动了区块链行业:腾讯将关掉幻核,而后者是国内最大的NFT平台之一。随后(7月21日),幻核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未收到通知、不否认幻核是否会被裁撤。

    但这些似乎并不重要了。人们突然意识到,即使是国内最大的NFT平台,也保证不了用户购买的NFT不会突然消失。那些购买国内数字藏品的用户,突然发现,自己买的NFT,从始至终都并不属于自己。

    中国NFT行业始于2021年6月,彼时蚂蚁集团吹出第一声号响,腾讯、字节、百度、京东、B站、小红书……几乎所有互联网大厂“一拥而上”,进入NFT行业。其中,体量最大的还属蚂蚁集团旗下NFT平台鲸探和腾讯旗下NFT平台幻核。在NFT最火的时刻,每天都有百万用户涌入这两大NFT平台。

    直到如今,国内已经超过600家NFT平台。然而行业的火热,掩盖不了国内NFT平台的尴尬,他们打着NFT的名号,实际所做的事情与NFT无关。而腾讯计划关掉幻核的消息,也又一次将这个行业的窘境暴露在人们眼前。

    腾讯是否会关掉幻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腾讯可以任意选择关掉幻核,而用户不能选择NFT属于自己。

    而数据归属权,才是NFT真正的价值所在。

    NFT(非同质化代币),一种可以在网上流转的资产,特征是每一个NFT都独一无二,且每个NFT只能有一个拥有者。基于这些特征,NFT可以创建一个人人有数据权的互联网世界,一个更真实、更沉浸式的互联网世界。具体表现为:当你在现实世界里,你的电脑、你的车子、你的房子、你画的画……创作者的每一份劳动,都劳有所得的同时,人们在网络世界创造的画作、创作的音乐、创作的视频、创作的虚拟汽车……也属于创作者。

    NFT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让每一个互联网创作者(在网络上劳动的劳动者),像现实世界里的每一个劳动者一样,劳有所得。而NFT要实现的就是让每一个创作者都能拥有自己创作的数据的权利,这些数据可以自己独自拥有、也可以转售他人。

    国外的NFT的平台在向这个方向上前进,无论是耐克、阿迪、彪马等运动鞋厂商;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主流媒体;还是宝马、法拉利、劳斯莱斯等车企都在选择尝试NFT方向的探索。他们无一例外是将制作的每一个NFT都上传到公链上,这样才能保证每一个NFT都不会受到某个巨头的控制。去中心化,保证了NFT的独一无二、稀缺性和安全性。

    然而腾讯幻核以及国内的其他600多家NFT平台,只是单纯的在卖图片。

    腾讯幻核发布的数字藏品,是一种非NFT形式的数据,其数据仍由腾讯等中心化的巨头保有。简单而言,幻核是一个卖图片的平台。每张图片10元到100元不等,每张相同的图片,可以卖一万张。这些图片和网上的所有图片一样,没有任何价值。

    幻核将一张张图片上传到腾讯的区块链上,腾讯依然可以随意更改或者撤掉这条区块链。这让数据上链这件事变得可有可无。

    实际上,NFT形式的数据,用户一旦拥有,就可以终身拥有,它和人们所有线下资产一样独一无二。它就像毕加索的画、就像周杰伦的第一张限量版音乐专辑、就像好友送你的笔记本……每一个都独一无二,独具价值。不同的是,NFT只存于线上。

    为什么人们会买这些图片、音乐和视频?收藏,是根植于人类内心的一种行为。对于一件稀有珍贵的事物,人们会忍不住收藏。而互联网的诞生,让大量创作行为发生在网络上,互联网让每一个创作都可以无限转发,这导致了一个假象:人们似乎对于线上的东西,并没有收藏的兴趣。

    而NFT的特质,则让人们有望实现收藏数字艺术品的愿望和需求成真,这也将大大促进互联网创作者的创作激情。

    未来的梵高,也许不会在画布上作画,而是在网络上进行创作;未来的米开朗琪罗,也许不再用泥土和石子为原料进行雕塑,而是在线上进行3D制作;而这个时代伟大的音乐家、作家,在互联网免费将他们的作品传遍世界的同时,他们也不用担心收不到创作的费用,只要足够优秀,就会有粉丝购买他们制作的独一无二的音乐或者书籍的NFT版本,它们将极具收藏价值。

    人们之所以收藏,是因为收藏物品的稀缺性和唯一性。但是国内的NFT平台推出的NFT,因为有中心化平台控制的原因,每一件收藏品都可以轻易复制,每一件收藏品都可以被轻易夺走,这也使得其收藏的价值趋近于0。

    这也是目前许多国内NFT创业者迷茫的原因,他们做的不是真正的NFT,而是借助于用户不懂和炒作投机的心态在做。甚至有的NFT平台推出的NFT都没有上链,而是直接将图片挂在网页上,让人们购买。这无疑是一种欺骗。

    如果方向错了,跑得再远,也达不到目的地。如今中国的NFT行业正走在一条背离目的地的方向上。而这些泡沫式的创新,对于建设数字社会、释放数据价值的目标似乎并无益处。

    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或缺的生产力的一部分。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生产和劳动力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随着时代的前进,资本和技术成为了新的生产要素,而它们都对生产力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NFT作为一种确权、有价值的数据,正在获得越来越多行业的关注和布局。它通过技术将数据确权,成为了释放数据价值的关键因子。

    而如今,数据有两种,一种是NFT形式的数据,一种是非NFT形式的数据。勿将后者冠前者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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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走向何方?聚焦上海NFT新规丨《问Ta-王雷元宇宙时间》精华实录

    行业走向何方?聚焦上海NFT新规丨《问Ta-王雷元宇宙时间》精华实录

    7月20日,元宇宙直播访谈节目《问Ta-王雷元宇宙时间》迎来第三场直播对话,主题是《全行业聚集:上海NFT新规!》。

    本场主持人是芝麻财经CEO、资深媒体人王雷,嘉宾是上海树图区块链研究院院长龙凡和红洞科技CEO张贝龙。

    在长达1个小时的对话中,话题涉及为何上海会相继发布《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培育“元宇宙”新赛道三年行动方案》?数字藏品行业“悬而未决”的交易流转服务是否即将开启?NFT、数字藏品有哪些可见的落地场景?中外元宇宙软硬件的差异在哪里?等等。

    我们记录了部分精彩观点,以下是对话的精编版本。

    王雷:上海本次出台《规划》,是地方政府首次在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及NFT、Web3.0和元宇宙等前沿概念,尤其是在官方文件中提到NFT非同质化代币这个词,让人震撼!这次政策力度那么大,背后有什么原因?

    龙凡:

    我们团队在上海扎根有三年多,(规划)对我们来说并不特别意外。上海是一个追求卓越,追求新技术,而且对新生事物,对初创团队都非常包容的城市。新事物出来,它不是马上一股脑冲上去,也不会一竿子打死,而是充分了解,再对它进行甄别。

    国家对于同质化代币持否定态度,所以大家好像对代币这个词都比较担忧,但其实NFT非同质化代币是个技术词汇,后面大家把它叫成数字藏品,实际上是一个东西,对不对?所以这只是对它是什么的一种实事求是的定义。

    然后规划划出了很明确的界限,元宇宙、Web3.0、NFT,鼓励大家可以在这些领域发展、创新。鼓励市场参与积极作出贡献。

    所以它并不是对一个非常新的东西很快给出反应,而是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得出的结果。

    张贝龙:

    一般来说,这种大的规划的书写不是一个人完成,是一个大集体共同智慧的显现,集体写完之后专家再评审,评完再开会,最后才到印发这个环节。这一整个流程会花很长时间。

    所以这个事情本身是一个正本清源的过程。我从来不认为说NFT跟数字藏品有巨大不同,它本质上是一个东西,你并不会因为它变了一个名词,它内核的那个东西,比如对数据所有权的认证就会产生一些变化。

    里面也提到了交易,很多有朋友说,这事好像应该发生在海南或者深圳,为什么跑到上海去了?上海是我们的金融中心,交易的事情在上海出现,可能这事并不意外,本身就应该有。

    就像龙总所说,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说明绝大多数人,包括当时参与规划书写和评审的专家,对这件事情都是认同的。

    王雷:上海“十四五”规划有个重磅的提法,提出NFT交易应当由龙头企业来主导探索,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什么样的企业算得上是规划中提到的龙头企业?你们有什么看法?

    张贝龙:

    数图在我看来就是上海的区块链大龙头了,其它包括像央企,上海一些互联网大厂,我觉得它们都有可能去做。十四五规划是一个集大家力量共同书写的一个东西,它不是某一方意志的体现。交易这件事情毕竟有金融属性,有金融外溢性风险等等,可能更重要的是需要有一些所说的龙头企业。

    但是,交易这事非常复杂,所以要有相应专业的团队去做,我想这件事情最后肯定是通力合作,包括从底层基础设施,比如数图链。然后上边可能有我们专业化的交易场所。交易场所还要再配备相应金融机构的介入,包括像商业银行,或者传统的证券交易所,然后会制定诸如合格投资人的准入,反洗钱等等规则。

    所以,这可能是一个通力合作,多方合作,而不是单方来做的事情。

    龙凡:

    我们不算龙头企业,我们是一个研究院,我们一直在做区块链的底层技术研究。我们的态度是愿意为上海的元宇宙战略提供底层技术的支持,任何龙头企业想要做,我们都可以提供公链、联盟链的技术支持。

    第一个观点,很多时候新的事物会给初创企业机会,可能一个新兴行业会从初创企业里诞生。

    第二个观点,很多时候龙头企业、央企、国企,它介入也相对容易。可能一批初创企业先去试一试,谁跑得比较前面,规模已经起来了,它们再通过资本投资或者其它方式把它给拿过来,合作合营,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可能的路径。完全,一开始就由一个央企或者一个大厂来做,我觉得这个比较难说。

    我们一直跟上海政府有一些沟通渠道,这个过程中也提出了我们的建议,所以我们对这个规则并不意外,但是会觉得经历这么多疫情,这件事情终于落地了,我们终于可以开始提供我们技术上的底层支撑了,让任何想要用我们底层支撑的人都可以来做这件事情。

    王雷:交易这个数字藏品行业“悬而未决”的问题,会率先在上海迎来了转机吗?如果真的实现了二次交易,它会需要哪些条件吗?

    张贝龙:

    我们可以分几个维度来说“交易准入”。

    第一,首先内容需要准入,它可能偏向于非同质化的内容。就是把NFT当成一个版权,就是放到版权的大框架里去做这个事情,这可能会是一道坎。其次,如果你把NFT当成数据的交易,两者就皆可了。这是两种不同的叙事方式,一个是版权,一个是数据。我也听到过虚拟财产的叙事方式,把NFT放到一个法律框架底下去说明它的权利情况,然后再去根据权利情况做交易。

    第二,对于投资者的选择。交易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NFT不仅有传统的商品属性,它不是一双鞋,它的内容,它的载体要更复杂一些,它会有一些合格投资人的要求。

    第三,对交易场所也会有相关的要求,比如说反洗钱,这是非常复杂的,当然还会包括其它一些金融上的风险管控能力的要求等。

    龙凡:

    我补充一点,我觉得很重要的问题是防止NFT被用来作为炒作和洗钱的工具。

    像海外偏艺术品类的NFT,它发行一份,在单价或各方面都很容易被人盯上,恶意炒作。国内不少用ERC1155来做,它发行份数会比较多,它像是一个社区的证明,一个面向粉丝的产品。比如奈雪的茶,它发行一个NFT给喜欢喝它茶的客户,它可能希望发出去几万、几十万份,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也能稀释被恶意炒作的可能,同时也容易控制洗钱。

    王雷:上海这次在规划中提出,要“发展区块链商业模式,着力发展NFT等商业模式,加速探索虚拟数字资产、艺术品、知识产权、游戏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科技应用”,NFT未来可能会有哪些商业模式?

    张贝龙:

    艺术品,艺术品是这波NFT浪潮的起点,比如Beeple的画。NFT对艺术家来说其实是刚需,他们想对纯粹的数字艺术进行确权,但这在国内其实探索的并不是特别多的一个场景,这可能跟国内数字艺术家稀缺,以及用户对纯粹的艺术品的理解有关系。我们尝试过很多艺术感很强的产品,我觉得很好,但用户可能很难感知到,这个市场可能需要长期培养,它绝对不是一朝一夕。

    知识产权与保护,这其实是传统业务跟NFT和区块链的融合,知识产权+区块链。知识产权保护原本就有,NFT可能是提供了另外一种方式。用区块链做知识产权保护、存证,红洞有过很长时间的探索。但不同而是,有了NFT就能流转,在合规大框架下的交易真的行得通了以后,整个市场会形成一个爆发式的增长。

    游戏,可以是NFT+游戏,也可以是游戏+NFT,NFT+游戏(NFT为主)是完全不同的游戏叙事方式,和我们现在所玩的游戏不一样,它可能需要有一个经济的基础设施,然后再去搭建一个数字场景让用户去玩。游戏+NFT就是道具、装备形成一个NFT资产,进一步的话可以做流转,这个叙事也很有意思,可以很宽广。这块国内几乎没有人做,游戏这个产业几乎被掌握在几个大厂手里,我们也涉足不了。但上海有几个很不错的游戏厂商,或许可以做一些事情。

    龙凡:

    从哲学上说,元宇宙是需要创造一个新的世界,元宇宙和互联网有什么不一样,除了感知技术提升,区块链作为底层,可以让人们全栈式在元宇宙里完成经济交换。

    除了可能吃喝拉撒的问题以外,未来可能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虚拟世界里解决,那人们会投入越来越多的时间,也会有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沉淀在元宇宙里,那就会超出现在,不仅仅是NFT、数字藏品这类交易。

    王雷:上海这次还提出,要推动“数字IP全球化流通等相关业态在上海先行先试”,我们是不是要打造“中国漫威”和中国的奥特曼?这当中会有哪些挑战与机会?

    张贝龙:

    NFT的叙事,它所带来的IP打造方式和传统的不一样,BAYC用了一年时间走了迪士尼50年的路。区块链、Web3的叙事方式让一个IP很快呈现在全世界人面前,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

    我曾问上海的一位领导对NFT和数据藏品现在的发展怎么看?他说你们做的都太浅了,你们根本就不明白文化是什么,你们只是把那个东西拿出来做了一个发行,用户买走了,但这个IP背后那些厚重的东西积淀得很少。

    一个看上去很传统的东西,数字化后,再通过NFT、区块链的形式输出出去,形成我们外宣上一个很重要的体系,这是红洞在努力去做的,可能会慢一些,但我们在努力去做。

    龙凡:

    现在国内很多NFT项目还做得很浅,NFT作为一个全新的内容载体,是不一样的东西。

    买一个漫威的周边和漫威的NFT,本质区别在哪?前者是你为情怀消费,后者超出了情怀本身,NFT很核心的价值是它能让大家都可以看到,都能互相认同,都可以在链上验证,这很关键。它形成了一种额外的商业逻辑,你可以建立一个社区,这个社区对于某件事情都有额外的关注。

    国内发展NFT,大家要尝试建立的,不是只想着把NFT卖出去,而是想办法在国内也好,海外也好,建立关注中国文化元素的一批人、一个社区,这样才能提高文化输出的效果,也能够带动你的整个商业模式,超越简单的发一个NFT的模式。

    但国际化对技术可能也会提出一个要求,国际化是要让大家都能够访问,那你才能输出到全世界,讲好中国故事,那就要在公链上做NFT的发行。

    王雷:除了NFT,上海最近出台的和元宇宙相关的政策中,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政策,比如建设虚实交互新娱乐、虚实融合医疗健康,还有要打造城市数字孪生体,以及数字人全方位提升工程等等,在你们看来,都有哪些最感兴趣的政策亮点?

    张贝龙:

    对我来说最感兴趣的是数字人,我认为这波元宇宙浪潮退潮时可能剩下两个东西:数字人和NFT。脑机也好,更沉浸的展示也好,恐怕时间都还要长一些。

    数字人也分很多子赛道,现在数字人成本还太高,当它可以形成一个商用级应用时,会有很大的能量释放,可能会和NFT产生比较强烈的化学作用,像虚拟服饰等等。

    龙凡:

    所有政府都围绕的一个核心是数字化,这个过程中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数据,有些数据很关键,比如存证服务,确权服务,甚至它会产生进行经济交换、交易的需求。那它就会有对区块链技术有需求。

    这些政策推进之后,我会非常看好区块链技术,它会对区块链产生一种需求,因为最终都要区块链相关的基础设施去解决

    王雷:元宇宙关键技术这块,我们和国外的差距很大吗?元宇宙技术会制约我们产业发展吗?

    龙凡:

    首先从硬件上来说,大家对芯片卡脖子的事情都比较了解,元宇宙相关的终端系统芯片上情况是类似的,最终还是看我们能不能制造出足够精度、制程的芯片,我们国家正在攻关。

    软件上看,尤其是区块链相关技术,我们并不落后。应该说不同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都还算起步阶段。

    需要说一点。有时候技术到了一定程度后,未来要往哪个方向走,往哪个方向改进,其实是由后面的应用去追。国外整体在应用层面的开发走得比我们更加深一些。如果我们在应用上一直是落后状态的话,最终是有可能影响到我们技术发展的。

    类比互联网,我觉得确实我们做大做强了,因为我们有庞大的互联网网民基数。而且,放大看大部分都是商业模式创新,最核心的像人工智能等技术,最后还是等着Google、Facebook,然后大家去学习。

    如果我们想要在区块链技术上做大做强,可能大家并不想重复互联网模式。应该说要做得比互联网更好,才符合我们国家现在的追求。

    7月20日,元宇宙直播访谈节目《问Ta-王雷元宇宙时间》迎来第三场直播对话,主题是《全行业聚集:上海NFT新规!》。

    本场主持人是芝麻财经CEO、资深媒体人王雷,嘉宾是上海树图区块链研究院院长龙凡和红洞科技CEO张贝龙。

    在长达1个小时的对话中,话题涉及为何上海会相继发布《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培育“元宇宙”新赛道三年行动方案》?数字藏品行业“悬而未决”的交易流转服务是否即将开启?NFT、数字藏品有哪些可见的落地场景?中外元宇宙软硬件的差异在哪里?等等。

    我们记录了部分精彩观点,以下是对话的精编版本。

    王雷:上海本次出台《规划》,是地方政府首次在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及NFT、Web3.0和元宇宙等前沿概念,尤其是在官方文件中提到NFT非同质化代币这个词,让人震撼!这次政策力度那么大,背后有什么原因?

    龙凡:

    我们团队在上海扎根有三年多,(规划)对我们来说并不特别意外。上海是一个追求卓越,追求新技术,而且对新生事物,对初创团队都非常包容的城市。新事物出来,它不是马上一股脑冲上去,也不会一竿子打死,而是充分了解,再对它进行甄别。

    国家对于同质化代币持否定态度,所以大家好像对代币这个词都比较担忧,但其实NFT非同质化代币是个技术词汇,后面大家把它叫成数字藏品,实际上是一个东西,对不对?所以这只是对它是什么的一种实事求是的定义。

    然后规划划出了很明确的界限,元宇宙、Web3.0、NFT,鼓励大家可以在这些领域发展、创新。鼓励市场参与积极作出贡献。

    所以它并不是对一个非常新的东西很快给出反应,而是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得出的结果。

    张贝龙:

    一般来说,这种大的规划的书写不是一个人完成,是一个大集体共同智慧的显现,集体写完之后专家再评审,评完再开会,最后才到印发这个环节。这一整个流程会花很长时间。

    所以这个事情本身是一个正本清源的过程。我从来不认为说NFT跟数字藏品有巨大不同,它本质上是一个东西,你并不会因为它变了一个名词,它内核的那个东西,比如对数据所有权的认证就会产生一些变化。

    里面也提到了交易,很多有朋友说,这事好像应该发生在海南或者深圳,为什么跑到上海去了?上海是我们的金融中心,交易的事情在上海出现,可能这事并不意外,本身就应该有。

    就像龙总所说,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说明绝大多数人,包括当时参与规划书写和评审的专家,对这件事情都是认同的。

    王雷:上海“十四五”规划有个重磅的提法,提出NFT交易应当由龙头企业来主导探索,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什么样的企业算得上是规划中提到的龙头企业?你们有什么看法?

    张贝龙:

    数图在我看来就是上海的区块链大龙头了,其它包括像央企,上海一些互联网大厂,我觉得它们都有可能去做。十四五规划是一个集大家力量共同书写的一个东西,它不是某一方意志的体现。交易这件事情毕竟有金融属性,有金融外溢性风险等等,可能更重要的是需要有一些所说的龙头企业。

    但是,交易这事非常复杂,所以要有相应专业的团队去做,我想这件事情最后肯定是通力合作,包括从底层基础设施,比如数图链。然后上边可能有我们专业化的交易场所。交易场所还要再配备相应金融机构的介入,包括像商业银行,或者传统的证券交易所,然后会制定诸如合格投资人的准入,反洗钱等等规则。

    所以,这可能是一个通力合作,多方合作,而不是单方来做的事情。

    龙凡:

    我们不算龙头企业,我们是一个研究院,我们一直在做区块链的底层技术研究。我们的态度是愿意为上海的元宇宙战略提供底层技术的支持,任何龙头企业想要做,我们都可以提供公链、联盟链的技术支持。

    第一个观点,很多时候新的事物会给初创企业机会,可能一个新兴行业会从初创企业里诞生。

    第二个观点,很多时候龙头企业、央企、国企,它介入也相对容易。可能一批初创企业先去试一试,谁跑得比较前面,规模已经起来了,它们再通过资本投资或者其它方式把它给拿过来,合作合营,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可能的路径。完全,一开始就由一个央企或者一个大厂来做,我觉得这个比较难说。

    我们一直跟上海政府有一些沟通渠道,这个过程中也提出了我们的建议,所以我们对这个规则并不意外,但是会觉得经历这么多疫情,这件事情终于落地了,我们终于可以开始提供我们技术上的底层支撑了,让任何想要用我们底层支撑的人都可以来做这件事情。

    王雷:交易这个数字藏品行业“悬而未决”的问题,会率先在上海迎来了转机吗?如果真的实现了二次交易,它会需要哪些条件吗?

    张贝龙:

    我们可以分几个维度来说“交易准入”。

    第一,首先内容需要准入,它可能偏向于非同质化的内容。就是把NFT当成一个版权,就是放到版权的大框架里去做这个事情,这可能会是一道坎。其次,如果你把NFT当成数据的交易,两者就皆可了。这是两种不同的叙事方式,一个是版权,一个是数据。我也听到过虚拟财产的叙事方式,把NFT放到一个法律框架底下去说明它的权利情况,然后再去根据权利情况做交易。

    第二,对于投资者的选择。交易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NFT不仅有传统的商品属性,它不是一双鞋,它的内容,它的载体要更复杂一些,它会有一些合格投资人的要求。

    第三,对交易场所也会有相关的要求,比如说反洗钱,这是非常复杂的,当然还会包括其它一些金融上的风险管控能力的要求等。

    龙凡:

    我补充一点,我觉得很重要的问题是防止NFT被用来作为炒作和洗钱的工具。

    像海外偏艺术品类的NFT,它发行一份,在单价或各方面都很容易被人盯上,恶意炒作。国内不少用ERC1155来做,它发行份数会比较多,它像是一个社区的证明,一个面向粉丝的产品。比如奈雪的茶,它发行一个NFT给喜欢喝它茶的客户,它可能希望发出去几万、几十万份,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也能稀释被恶意炒作的可能,同时也容易控制洗钱。

    王雷:上海这次在规划中提出,要“发展区块链商业模式,着力发展NFT等商业模式,加速探索虚拟数字资产、艺术品、知识产权、游戏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科技应用”,NFT未来可能会有哪些商业模式?

    张贝龙:

    艺术品,艺术品是这波NFT浪潮的起点,比如Beeple的画。NFT对艺术家来说其实是刚需,他们想对纯粹的数字艺术进行确权,但这在国内其实探索的并不是特别多的一个场景,这可能跟国内数字艺术家稀缺,以及用户对纯粹的艺术品的理解有关系。我们尝试过很多艺术感很强的产品,我觉得很好,但用户可能很难感知到,这个市场可能需要长期培养,它绝对不是一朝一夕。

    知识产权与保护,这其实是传统业务跟NFT和区块链的融合,知识产权+区块链。知识产权保护原本就有,NFT可能是提供了另外一种方式。用区块链做知识产权保护、存证,红洞有过很长时间的探索。但不同而是,有了NFT就能流转,在合规大框架下的交易真的行得通了以后,整个市场会形成一个爆发式的增长。

    游戏,可以是NFT+游戏,也可以是游戏+NFT,NFT+游戏(NFT为主)是完全不同的游戏叙事方式,和我们现在所玩的游戏不一样,它可能需要有一个经济的基础设施,然后再去搭建一个数字场景让用户去玩。游戏+NFT就是道具、装备形成一个NFT资产,进一步的话可以做流转,这个叙事也很有意思,可以很宽广。这块国内几乎没有人做,游戏这个产业几乎被掌握在几个大厂手里,我们也涉足不了。但上海有几个很不错的游戏厂商,或许可以做一些事情。

    龙凡:

    从哲学上说,元宇宙是需要创造一个新的世界,元宇宙和互联网有什么不一样,除了感知技术提升,区块链作为底层,可以让人们全栈式在元宇宙里完成经济交换。

    除了可能吃喝拉撒的问题以外,未来可能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虚拟世界里解决,那人们会投入越来越多的时间,也会有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沉淀在元宇宙里,那就会超出现在,不仅仅是NFT、数字藏品这类交易。

    王雷:上海这次还提出,要推动“数字IP全球化流通等相关业态在上海先行先试”,我们是不是要打造“中国漫威”和中国的奥特曼?这当中会有哪些挑战与机会?

    张贝龙:

    NFT的叙事,它所带来的IP打造方式和传统的不一样,BAYC用了一年时间走了迪士尼50年的路。区块链、Web3的叙事方式让一个IP很快呈现在全世界人面前,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

    我曾问上海的一位领导对NFT和数据藏品现在的发展怎么看?他说你们做的都太浅了,你们根本就不明白文化是什么,你们只是把那个东西拿出来做了一个发行,用户买走了,但这个IP背后那些厚重的东西积淀得很少。

    一个看上去很传统的东西,数字化后,再通过NFT、区块链的形式输出出去,形成我们外宣上一个很重要的体系,这是红洞在努力去做的,可能会慢一些,但我们在努力去做。

    龙凡:

    现在国内很多NFT项目还做得很浅,NFT作为一个全新的内容载体,是不一样的东西。

    买一个漫威的周边和漫威的NFT,本质区别在哪?前者是你为情怀消费,后者超出了情怀本身,NFT很核心的价值是它能让大家都可以看到,都能互相认同,都可以在链上验证,这很关键。它形成了一种额外的商业逻辑,你可以建立一个社区,这个社区对于某件事情都有额外的关注。

    国内发展NFT,大家要尝试建立的,不是只想着把NFT卖出去,而是想办法在国内也好,海外也好,建立关注中国文化元素的一批人、一个社区,这样才能提高文化输出的效果,也能够带动你的整个商业模式,超越简单的发一个NFT的模式。

    但国际化对技术可能也会提出一个要求,国际化是要让大家都能够访问,那你才能输出到全世界,讲好中国故事,那就要在公链上做NFT的发行。

    王雷:除了NFT,上海最近出台的和元宇宙相关的政策中,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政策,比如建设虚实交互新娱乐、虚实融合医疗健康,还有要打造城市数字孪生体,以及数字人全方位提升工程等等,在你们看来,都有哪些最感兴趣的政策亮点?

    张贝龙:

    对我来说最感兴趣的是数字人,我认为这波元宇宙浪潮退潮时可能剩下两个东西:数字人和NFT。脑机也好,更沉浸的展示也好,恐怕时间都还要长一些。

    数字人也分很多子赛道,现在数字人成本还太高,当它可以形成一个商用级应用时,会有很大的能量释放,可能会和NFT产生比较强烈的化学作用,像虚拟服饰等等。

    龙凡:

    所有政府都围绕的一个核心是数字化,这个过程中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数据,有些数据很关键,比如存证服务,确权服务,甚至它会产生进行经济交换、交易的需求。那它就会有对区块链技术有需求。

    这些政策推进之后,我会非常看好区块链技术,它会对区块链产生一种需求,因为最终都要区块链相关的基础设施去解决

    王雷:元宇宙关键技术这块,我们和国外的差距很大吗?元宇宙技术会制约我们产业发展吗?

    龙凡:

    首先从硬件上来说,大家对芯片卡脖子的事情都比较了解,元宇宙相关的终端系统芯片上情况是类似的,最终还是看我们能不能制造出足够精度、制程的芯片,我们国家正在攻关。

    软件上看,尤其是区块链相关技术,我们并不落后。应该说不同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都还算起步阶段。

    需要说一点。有时候技术到了一定程度后,未来要往哪个方向走,往哪个方向改进,其实是由后面的应用去追。国外整体在应用层面的开发走得比我们更加深一些。如果我们在应用上一直是落后状态的话,最终是有可能影响到我们技术发展的。

    类比互联网,我觉得确实我们做大做强了,因为我们有庞大的互联网网民基数。而且,放大看大部分都是商业模式创新,最核心的像人工智能等技术,最后还是等着Google、Facebook,然后大家去学习。

    如果我们想要在区块链技术上做大做强,可能大家并不想重复互联网模式。应该说要做得比互联网更好,才符合我们国家现在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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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芝麻财经 | 元宇宙每日必读:传腾讯将在本周裁撤“幻核”业务,是闻“风”先动,还是自己走到了“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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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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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文昌首发问天系列数字藏品

    据中国新闻网 7 月 20 日消息,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 7 月 20 日介绍,在“问天”实验舱发射之际,丝数零境、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海南铜鼓岭景区联合首发四款限量纪念版“问天系列”数字藏品,分别为“我的问天号”“问天梦圆”“铜鼓问天”“逐梦问天”,以此纪念“问天”航天发射这一震撼瞬间。

    内部人士:腾讯计划关停数字藏品业务“幻核”

    据界面新闻 7 月 20 日报道,据腾讯内部人士透露,腾讯正计划在本周裁撤“幻核”业务,这一消息在幻核基干(腾讯内部低级别管理人员)已经进行了传达。幻核是腾讯旗下的数字藏品平台,上线于 2021 年 8 月,至今尚不满一年。而在 7 月 2 日,腾讯新闻 App 也暂停了数字藏品的售卖服务。

    百度集团资深副总裁何俊杰:“人均一个数字人”的时代已经到来

    据蓝鲸 TMT 频道 7 月 21 日报道,百度集团资深副总裁、百度移动生态事业群组(MEG)总经理何俊杰表示,“人均一个数字人”的时代已经到来。

    据悉,在百度 App 内,度晓晓可以连接智能生活服务,面对用户的个性化提问,度晓晓通过百度“问一问”快速匹配专业答主,提供一对一真人咨询服务,目前“问一问”已覆盖法律、情感、心理、政务等 19 个领域超过 4 万名答主;面对撒贝宁用粤语点咖啡的测试,度晓晓基于语音识别度高达 96% 的粤语语音搜索模式识别需求,在百度 App 上直接点单。

    此外,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表示,未来十年,AIGC 将颠覆现有内容生产模式,可以实现以“十分之一的成本”,以百倍千倍的生产速度,去生成 AI 原创内容。

    青岛发布首个城市虚拟智能数字人 IP“青岛小嫚”

    据青岛发布 7 月 21 日报道,青岛发布首个城市虚拟智能数字人 IP“青岛小嫚”,该数字人是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指导、山东金东数字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精心打造。她将于 7 月 21 日晚,以市南文旅宣传大使身份,首次与青岛市民线下见面。

    据了解,青岛小嫚来自未来,永远 22 岁,她不仅精通各国语言,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能漫游时空,用自己的能力与才艺服务城市与大众。她的性格“知性稳重、独立大方、乐于助人,遇事不拘一格又带点慵懒和小傲娇”,喜欢看书、唱歌、跳舞、旅游与美食,并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跨次元帮助更多本宇宙的人。

    国际足联已为 2026 年世界杯提交元宇宙及加密相关商标申请

    芝麻财经讯,7 月 21 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商标律师 Michael Kondoudis 发推称,国际足联(FIFA)已为 2026 年世界杯(WORLD CUP 2026)提交元宇宙及加密相关商标申请,范围涵盖数字 + 加密货币交易所、虚拟服装 + 运动装备、虚拟股票交易、数字 + 加密货币处理服务等。

    足球 NFT 平台 Aera 与意甲联赛达成合作,将发行相关主题 NFT

    芝麻财经讯,7 月 20 日,足球 NFT 平台 Aera 宣布与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官方达成合作关系,将发行相关主题 NFT。该 NFT 将以联赛中的经典时刻为题材,采取视频形式,首次发行日期定为 9 月 22 日,并将贯穿整个联赛赛季。4 月 13 日,足球媒体平台 OneFootball 宣布将与 Animoca Brands 和 Dapper Labs 合作推出 NFT 平台 Aera。该平台基于 Flow 网络,旨在通过区块链技术创造一种新的球迷体验,将足球粉丝群体带入 Web3。

    元宇宙荐读:

    《幻核疑似停摆,国内数藏迎来终局还是新起点?》

    7月20日晚间,多家区块链、数字藏品垂直媒体报道称,腾讯正计划在本周裁撤"幻核"业务,这一消息已传达给幻核团队的基层干部。有消息人士告诉预言家游报,此举或与幻核团队负责人、前腾讯新闻总经理王诗沐的人事安排调整有关。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280

    《用户收不到货又退不了款,微店里的数藏商家被投诉,平台封禁店铺就能免责吗?》

    受“元宇宙”概念影响,数字藏品正掀起一股热潮,成为多个领域的心头好,也收获了诸多忠实的收藏爱好者。然而,发展初期泥沙俱下,这一领域业已暴露出诸多不规范经营乱象,消费者权益难获保障。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社交平台发现多名消费者投诉微店平台入驻店铺虚假发货,消费者既没有收到数字藏品,也不能退款。对此,记者进行调查采访。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368

    《百度发布多款最新AI技术成果:虚拟数字人、超写实数字人直播平台、自动驾驶汽车……》

    7 月 21 日,在 2022 百度世界大会上,百度发布了多款百度最新 AI 技术成果,包括没有方向盘的自动驾驶汽车 Apollo RT6,希加加虚拟数字人,全球首个航天领域的大模型。

    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406

    本文链接: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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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收不到货又退不了款,微店里的数藏商家被投诉,平台封禁店铺就能免责吗?

    用户收不到货又退不了款,微店里的数藏商家被投诉,平台封禁店铺就能免责吗?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记者:王小月

    原标题:《数字藏品消费侵权现象系列报道(上)|微店用户退款难 平台封禁店铺后就能免责吗》

    受“元宇宙”概念影响,数字藏品正掀起一股热潮,成为多个领域的心头好,也收获了诸多忠实的收藏爱好者。然而,发展初期泥沙俱下,这一领域业已暴露出诸多不规范经营乱象,消费者权益难获保障。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社交平台发现多名消费者投诉微店平台入驻店铺虚假发货,消费者既没有收到数字藏品,也不能退款。对此,记者进行调查采访。

    收不到货又退不了款,店铺与平台各执一词

    因微店入驻门槛较低,不少小微企业或个人选择在微店平台上开店。“天界数藏”便是入驻微店平台的商家之一,该店售卖的数字藏品单价在9.9元到199元不等。

    数字藏品玩家姚新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今年6月,他从“天界数藏”店铺购买了800多元的数字藏品。据商家称,“天界数藏”数字藏品交易APP不日将上线,但姚新等待多日也未等到APP上线,便打算退款。但6月20日晚,“天界数藏”在买家官方群里发布了要求用户先行核销的公告,内容为“请您下单后及时截图卡券二维码发给在线微店客服,为了防止有人恶意锁单不付款,我们好及时核对订单为真正想买而买不到的粉丝释放订单。”

    姚新说,因为当时自己想尽早收到数字藏品,同时对入驻微店的店铺资质有一定信任,就将付款时收到的券码发给客服完成了核销(券码作为虚拟商品的收货凭证)。随后,姚新对店铺资质和真实性产生怀疑,6月21日在平台向商家提起退款要求,然而商家拖延几日后拒绝退款。

    无独有偶,在“天界数藏”购买了2700余元数字藏品的刘利对记者说,他也应商家要求提前核销了数字藏品券码,但后来发现“天界数藏”疑似盗用国外作者发布的原创作品,且商家无法提供版权授权书,十分可疑,便于6月22日在微店申请退款,却被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令他颇感委屈的是,自己是在商家的诱导下才核销的券码,而且自己并未收到商品,为什么就不能退款?

    记者了解到,多名消费者在“天界数藏”购买商品金额在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由于被大量用户投诉,6月21日下午,“天界数藏”店铺被微店封禁。申诉最新进度显示为“由于商家未及时补充资金处理退款,平台已对商家进行处罚。”

    与姚新、刘利的情况相同,在“天界数藏”购买了500多元数字藏品的在读大学生杨易说,他多次给微店打电话要求协商退款,但微店工作人员称“商家账户已经全部提现”;但据消费者提供的“天界数藏”官方群截图,该店铺工作人员称,因店铺被封没办法提现,“公司一分钱没收到”。

    显然,微店平台和“天界数藏”的说法相悖。记者致电“天界数藏”封禁店铺前所公示的官方电话求证,但该号码已停机。

    记者向微店一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根据记者提供的“天界数藏”店铺名称,工作人员表示:“提供店铺名称没办法查询并告知情况,要提供注册店铺的手机号,核对信息后才可以查询。”

    缺乏保证金相关制度,不提供店铺具体信息

    记者在微店官网看到,其主体公司为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全渠道全场景多端开店解决方案 帮助8千万商家成功”。不难看出,微店的商家规模不容小觑,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入驻微店。那么,平台有什么准入要求?

    微店客服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微店不向商家强制收取保证金,开微店和微店经营免费,针对交易成功的订单,支付渠道会收取商家0.6%的手续费。

    根据微店规则,交易资金担保是微店默认开通的交易方式,不支持关闭,需在买家确认收货次日可提现。那么,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退款,且商家不积极配合的情况下,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平台规则是否合理?

    对此,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得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微店不向商家强制收取保证金,这降低了商家入驻微店的门槛,短期内有利于微店的快速发展,但也增加了微店野蛮生长的风险,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担保机制,如保证金制度。

    记者在微店APP看到,平台店铺均不显示营业执照或公司主体名称等相关信息。微店工作人员也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无法告知店铺相关信息”。作为平台用户的姚先生、杨易等多名消费者,在要求了解店铺主体信息时也被拒绝。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商家应该明牌亮照并对外公示主体信息,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能秘密开店。平台可以选择提供平台经营者信息或者自己承担责任。

    黄文得表示,商家应当公示营业执照等经营信息,微店应当为商家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如有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对此规定了“双罚制”,具体到这一事件中就是既罚商家,又罚微店。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微店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那么消费者有权向微店索赔。

    封禁店铺是最终结果,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

    姚新告诉记者,“天界数藏”的官方群内有一千多人,但群内一直禁言,用户信息不互通。“曾经有个300多人的官方群短暂开放过禁言,有人曝出了店铺存在问题,我们才明白自己可能被骗,但群内很快又恢复了禁言。”

    “我们是第一批购买者,现在想将自己的遭遇告知其他‘入坑’的消费者,但官方群一直处于禁言状态,没办法沟通。”刘利说。

    此外,除了“天界数藏”,也有与其销售模式雷同的店铺在微店售卖数字藏品。在校大学生张莉对记者说,她在“天界数藏”购买了1000多元的数字藏品,未发货也不能退款,后来看到一家名为“天成艺术”的店铺在做推广,售卖的商品与“天界数藏”别无二致,就购买了价格为1元的数字藏品测试。果不其然,商家不仅未发货,还关闭了退款界面和申诉通道。

    在姚新提供的与微店工作人员通话录音中,工作人员表示,“平台已经尽到了监管义务,处罚了店铺,也会限制它后续的交易问题。”且这一结果为平台最终反馈结果。

    那么,在微店没有收取保证金,商家又不配合退款的情况下,平台除封禁店铺外,就不需要承担更多责任了吗?

    黄文得表示,微店应当设立商家的准入门槛,施行信用评价、保证金等规范商家诚信经营的一系列制度,并且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拉入“黑名单”,严格审核商家的实际控制人及最终受益人,防止不良商家换个“马甲”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黄文得认为,微店根据消费者对不良商家的信用评价,应当知道商家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微店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即使其事后能够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微店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应受访者要求,姚新、刘利、杨易、张莉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记者:王小月

    原标题:《数字藏品消费侵权现象系列报道(上)|微店用户退款难 平台封禁店铺后就能免责吗》

    受“元宇宙”概念影响,数字藏品正掀起一股热潮,成为多个领域的心头好,也收获了诸多忠实的收藏爱好者。然而,发展初期泥沙俱下,这一领域业已暴露出诸多不规范经营乱象,消费者权益难获保障。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社交平台发现多名消费者投诉微店平台入驻店铺虚假发货,消费者既没有收到数字藏品,也不能退款。对此,记者进行调查采访。

    收不到货又退不了款,店铺与平台各执一词

    因微店入驻门槛较低,不少小微企业或个人选择在微店平台上开店。“天界数藏”便是入驻微店平台的商家之一,该店售卖的数字藏品单价在9.9元到199元不等。

    数字藏品玩家姚新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今年6月,他从“天界数藏”店铺购买了800多元的数字藏品。据商家称,“天界数藏”数字藏品交易APP不日将上线,但姚新等待多日也未等到APP上线,便打算退款。但6月20日晚,“天界数藏”在买家官方群里发布了要求用户先行核销的公告,内容为“请您下单后及时截图卡券二维码发给在线微店客服,为了防止有人恶意锁单不付款,我们好及时核对订单为真正想买而买不到的粉丝释放订单。”

    姚新说,因为当时自己想尽早收到数字藏品,同时对入驻微店的店铺资质有一定信任,就将付款时收到的券码发给客服完成了核销(券码作为虚拟商品的收货凭证)。随后,姚新对店铺资质和真实性产生怀疑,6月21日在平台向商家提起退款要求,然而商家拖延几日后拒绝退款。

    无独有偶,在“天界数藏”购买了2700余元数字藏品的刘利对记者说,他也应商家要求提前核销了数字藏品券码,但后来发现“天界数藏”疑似盗用国外作者发布的原创作品,且商家无法提供版权授权书,十分可疑,便于6月22日在微店申请退款,却被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令他颇感委屈的是,自己是在商家的诱导下才核销的券码,而且自己并未收到商品,为什么就不能退款?

    记者了解到,多名消费者在“天界数藏”购买商品金额在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由于被大量用户投诉,6月21日下午,“天界数藏”店铺被微店封禁。申诉最新进度显示为“由于商家未及时补充资金处理退款,平台已对商家进行处罚。”

    与姚新、刘利的情况相同,在“天界数藏”购买了500多元数字藏品的在读大学生杨易说,他多次给微店打电话要求协商退款,但微店工作人员称“商家账户已经全部提现”;但据消费者提供的“天界数藏”官方群截图,该店铺工作人员称,因店铺被封没办法提现,“公司一分钱没收到”。

    显然,微店平台和“天界数藏”的说法相悖。记者致电“天界数藏”封禁店铺前所公示的官方电话求证,但该号码已停机。

    记者向微店一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根据记者提供的“天界数藏”店铺名称,工作人员表示:“提供店铺名称没办法查询并告知情况,要提供注册店铺的手机号,核对信息后才可以查询。”

    缺乏保证金相关制度,不提供店铺具体信息

    记者在微店官网看到,其主体公司为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全渠道全场景多端开店解决方案 帮助8千万商家成功”。不难看出,微店的商家规模不容小觑,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入驻微店。那么,平台有什么准入要求?

    微店客服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微店不向商家强制收取保证金,开微店和微店经营免费,针对交易成功的订单,支付渠道会收取商家0.6%的手续费。

    根据微店规则,交易资金担保是微店默认开通的交易方式,不支持关闭,需在买家确认收货次日可提现。那么,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退款,且商家不积极配合的情况下,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平台规则是否合理?

    对此,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得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微店不向商家强制收取保证金,这降低了商家入驻微店的门槛,短期内有利于微店的快速发展,但也增加了微店野蛮生长的风险,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担保机制,如保证金制度。

    记者在微店APP看到,平台店铺均不显示营业执照或公司主体名称等相关信息。微店工作人员也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无法告知店铺相关信息”。作为平台用户的姚先生、杨易等多名消费者,在要求了解店铺主体信息时也被拒绝。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商家应该明牌亮照并对外公示主体信息,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能秘密开店。平台可以选择提供平台经营者信息或者自己承担责任。

    黄文得表示,商家应当公示营业执照等经营信息,微店应当为商家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如有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对此规定了“双罚制”,具体到这一事件中就是既罚商家,又罚微店。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微店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那么消费者有权向微店索赔。

    封禁店铺是最终结果,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

    姚新告诉记者,“天界数藏”的官方群内有一千多人,但群内一直禁言,用户信息不互通。“曾经有个300多人的官方群短暂开放过禁言,有人曝出了店铺存在问题,我们才明白自己可能被骗,但群内很快又恢复了禁言。”

    “我们是第一批购买者,现在想将自己的遭遇告知其他‘入坑’的消费者,但官方群一直处于禁言状态,没办法沟通。”刘利说。

    此外,除了“天界数藏”,也有与其销售模式雷同的店铺在微店售卖数字藏品。在校大学生张莉对记者说,她在“天界数藏”购买了1000多元的数字藏品,未发货也不能退款,后来看到一家名为“天成艺术”的店铺在做推广,售卖的商品与“天界数藏”别无二致,就购买了价格为1元的数字藏品测试。果不其然,商家不仅未发货,还关闭了退款界面和申诉通道。

    在姚新提供的与微店工作人员通话录音中,工作人员表示,“平台已经尽到了监管义务,处罚了店铺,也会限制它后续的交易问题。”且这一结果为平台最终反馈结果。

    那么,在微店没有收取保证金,商家又不配合退款的情况下,平台除封禁店铺外,就不需要承担更多责任了吗?

    黄文得表示,微店应当设立商家的准入门槛,施行信用评价、保证金等规范商家诚信经营的一系列制度,并且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拉入“黑名单”,严格审核商家的实际控制人及最终受益人,防止不良商家换个“马甲”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黄文得认为,微店根据消费者对不良商家的信用评价,应当知道商家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微店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即使其事后能够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微店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应受访者要求,姚新、刘利、杨易、张莉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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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潮流还是智商税? 元宇宙带火虚拟服饰 业内:警惕炒作风险

    新潮流还是智商税? 元宇宙带火虚拟服饰 业内:警惕炒作风险

    来源:央广网

    记者 于琦

    波光粼粼的美人鱼鱼尾、彩虹色半透明的蝴蝶翅膀、暗黑系列的蝙蝠战袍、波浪和金属织就的裙摆……这些往往在电影中才能看到的特效,如今“穿”到了消费者的“身”上。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虚拟服饰应运而生。但与实际穿戴不同的是,虚拟服饰并不能真正穿戴到消费者的身上,而是需要消费者提供自己的照片,设计师会将其与虚拟服饰进行合成,为消费者打造“专属时装大片”。

    央广网记者发现,一件虚拟服饰的售价从百元到千元不等,且只能“穿”一次,甚至有部分限量款被“炒家”炒到数万元。虚拟服饰到底是收割智商税还是真的有升值空间?

    (图源自网络)

    虚拟服饰要怎么“穿”?

    那么,虚拟服饰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

    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布料进行仿真制作,由设计师通过技术手段将真人照片与虚拟服饰合成到一张图片或视频中,即可实现虚拟服饰的“穿戴”。由于虚拟服饰无需使用面料制作,也并未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穿在身上,因此可以进行个性化定制,其设计、色彩和造型,都可以突破现实中的局限性,看起来比较夸张,也充满了想象力。

    央广网记者在某社交购物平台搜索“虚拟服饰”,可以看到众多造型百变、色彩丰富的装扮,包括美人鱼、机械战士、蝴蝶翅膀、金属礼服等。消费者无需考虑身材和尺码,即可化身为丛林里的蝴蝶精灵,大海中的小美人鱼,还能把蛋糕、水墨等穿在身上。

    “虚拟服装摆脱了现实世界的束缚,有无尽畅想夸张的廓形与独特质感,把各种不可能的世界万物穿戴在身上。”一位穿搭博主表示,“它完全摆脱尺寸、服装自重等物理因素影响,不必担心自己穿不进去或者效果不好,各种身型都可以大胆驾驭。”

    据悉,消费者购买虚拟服饰的流程较为简单。以小红书推出的官方“R-SPACE虚拟时尚买手店”为例,央广网记者看到,产品上新前会对其进行预告公示,定时限量发售,买家需开通数字账户,拍下产品后即可在个人小红书账号R-Space空间中收到3D的R-数字作品以及专属编号,但要实现穿戴还要将自己的真实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设计师将在7个工作日内返图。

    不过,大多商家规定每套衣服限量只能穿戴在一张照片上。

    “童年的梦想,这一刻实现一键换衣。”有博主感叹称。在一些社交平台上,虚拟服饰被打上了环保、社交、想象力、科技感、包容性等标签,元宇宙等概念的加持,更把虚拟服饰推到了风口之上。

    扎堆抢滩市场?

    “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平台的发展,为虚拟服饰的开发和售卖创造了数字化的环境。” 北京社科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王鹏告诉央广网记者,“同时,在互联网背景下成长起来的Z世代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更注重个性化产品的追求,使得虚拟服饰变得火爆起来。”

    早在2018年,来自挪威的Carlings推出了品牌首个虚拟时装系列Neo-Ex,风格偏向街头潮流,各个款式的价格也主要集中在10欧元到30欧元之间。

    2019年5月,全球首款区块链虚拟时装 “Iridescence”诞生,并最终以9500美元的价格售出。它通过2D服装图案软件和3D设计软件,以及强大的渲染工具,来“生产”十分逼真的时装。

    随着“万物皆可元宇宙”时代的到来,传统时尚服装品牌、众多互联网公司等也试图搭上“元宇宙”的快车,探索产品发展的新赛道,其中之一就包括虚拟服饰。

    2022年6月,字节跳动上线了数字时尚创意平台“沸寂”。据悉,“沸寂”业务将涉及虚拟服装、虚拟人、虚拟时装等,并与抖音、Pico等业务进行联动。官方称,在该平台有众多中国原创设计师的数字时装作品。央广网记者发现,在该平台展示了多款虚拟服饰,售价从99元到399元不等,都处于未发售/已售罄/补货中的状态。

    小红书同样建立了“R-SPACE虚拟时尚买手店”数字艺术平台,并且利用小红书的区块链技术、流量扶持计划等针对性地吸引优质数字服饰设计师、团队入驻,铺设属于小红书的数字时装平台道路。值得注意的是,该平台上在介绍中表示,每一件虚拟时装都具有区块链上唯一序列号。同时,该平台也正在招募有创意的虚拟时尚设计师。

    如今,虚拟服饰浪潮也吹到了奢侈品行业。在2020年,Gucci就已经开始布局虚拟时尚领域,与Genies联手打造了虚拟衣橱,在其平台上Gucci可以售卖各种虚拟服饰。此外,Gucci与网球手游《Tennis Clash》推出主题服饰,与科技公司Wanna联手推出虚拟潮鞋。紧随其后,其他奢侈品牌也在虚拟服装上有所动作。巴黎世家与《堡垒之夜》合作推出数字服装、LV 尝试游戏皮肤、Prada 等也宣布推出虚拟服装 NFTs。

    此外,更多专注虚拟时尚的独立平台和品牌也开始出现。包括Mo、DressX、Tribute Brand、RTFKT等品牌。据悉,Meta 正在与数字时尚初创公司DressX 合作,于 7月19日发售虚拟服饰,用户可以Messenger、Facebook、Instagram 和头戴VR设备Quest在内的Meta平台上购买和穿着。

    真价值还是假炒作?

    “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的钱去购买虚拟服饰?还不如在现实生活中买一件新衣服。”“居然还能这么操作,真的让我长见识了!”央广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年轻人之前并未听说过虚拟服饰,认为其仅是升级版的QQ秀,花大价钱购买并不值得。

    实际上,虚拟服饰并非新的概念,从早期的QQ秀,到现在的游戏皮肤等,基本上都是属于虚拟服装的范畴。但目前来看,虚拟服饰尚处于探索阶段,行业远未成熟完善。不少商家以唯一性、限量、增值的互联网资产标榜,一时间,以P图代替的假虚拟,以限量为噱头的真炒作等乱象频发,有的虚拟服装价格被炒作到几千甚至数万元。

    “虚拟服饰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藏品。”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种商业的炒作行为,并没有新的技术含量,与数字藏品、互联网艺术品还相差甚远。”

    朱巍指出,现在对虚拟服饰的炒作就类似于17世纪的郁金香泡沫一样,买涨不买跌,但如果有一天市场不再需要了,就会发生崩盘事件。

    “这个和市场规律是相违背的,仅是一种商业运作。”朱巍坦言,“元宇宙适用的空间大多是工业互联网领域,在产品领域还未看到有价值的东西。虚拟服饰到底存不存在本身的价值和交换的价值,目前来看应该是没有的。”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一些虚拟服饰设计师入行门槛低,制作不规范,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消费者花费不菲,买到的所谓唯一版、限量版虚拟服装,很可能就是炒作出来的一张简单的P图而已。而实际上,真正的虚拟服饰则需要根据人物的动作在电脑中进行模拟对位、环境渲染和后期细节处理,才能达到逼真的穿戴效果,并非简单的P图贴纸。

    “对于新事物,广大投资者要保持理性,不要被所谓的暴利迷惑,切忌盲目投机,以免落入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所设置的各类陷阱。”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告诉央广网记者。

    出现纠纷如何维权?

    从传统的服装定制来看,完成一件成衣需要精选布料、独特设计、打磨版型、注重剪裁工艺等多个步骤,对于虚拟服饰来说,完成一件精品也需要如此的复杂工艺,只不过把线下挪到了线上。

    央广网记者发现,由于设计师的技术水平不同,虚拟服饰也存在粗制滥造,或存在不完全贴合人物、衣服与头发重叠等情况,有的还仿冒设计师,实则是将衣服直接P图到人物身上。

    那么,倘若购买的虚拟服饰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或受到不法分子欺诈时,产品是否能退换呢?“除非有合同,否则这种数字产品一般是不予退换的,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朱巍表示。央广网记者也留意到,在虚拟服饰购买页面中,也出现了不可退还的提醒:数字作品一经领取,则该订单不支持退换货。

    目前,对于数字藏品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尚存不足。在利益之下,很多不法分子会投机牟利。一旦商家和消费者出现纠纷,该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行业应该自律,设计师应该对消费者负责。”王鹏表示,“此外,平台方需要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把关每一个作品;执法部门也应积极介入,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重拳出击。”

    王鹏同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虚拟服饰时,应选择正规的平台,若合法权益被侵犯,要公开维权。“虽然可能面临成本高、难度大的问题,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帮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市场环境,避免上当受骗。”

    日前,近30家机构联合在京发起《数字藏品行业自律发展倡议》,反对二次交易和炒作、提高准入标准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共识。“今年以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陆续发布了关于防范元宇宙、NFT相关风险的提示。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NFT还在探索中发展。对数字藏品交易平台而言,不管想要以何种方式突围,都要坚持合规经营。”孟博对央广网记者表示。

    来源:央广网

    记者 于琦

    波光粼粼的美人鱼鱼尾、彩虹色半透明的蝴蝶翅膀、暗黑系列的蝙蝠战袍、波浪和金属织就的裙摆……这些往往在电影中才能看到的特效,如今“穿”到了消费者的“身”上。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虚拟服饰应运而生。但与实际穿戴不同的是,虚拟服饰并不能真正穿戴到消费者的身上,而是需要消费者提供自己的照片,设计师会将其与虚拟服饰进行合成,为消费者打造“专属时装大片”。

    央广网记者发现,一件虚拟服饰的售价从百元到千元不等,且只能“穿”一次,甚至有部分限量款被“炒家”炒到数万元。虚拟服饰到底是收割智商税还是真的有升值空间?

    (图源自网络)

    虚拟服饰要怎么“穿”?

    那么,虚拟服饰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

    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布料进行仿真制作,由设计师通过技术手段将真人照片与虚拟服饰合成到一张图片或视频中,即可实现虚拟服饰的“穿戴”。由于虚拟服饰无需使用面料制作,也并未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穿在身上,因此可以进行个性化定制,其设计、色彩和造型,都可以突破现实中的局限性,看起来比较夸张,也充满了想象力。

    央广网记者在某社交购物平台搜索“虚拟服饰”,可以看到众多造型百变、色彩丰富的装扮,包括美人鱼、机械战士、蝴蝶翅膀、金属礼服等。消费者无需考虑身材和尺码,即可化身为丛林里的蝴蝶精灵,大海中的小美人鱼,还能把蛋糕、水墨等穿在身上。

    “虚拟服装摆脱了现实世界的束缚,有无尽畅想夸张的廓形与独特质感,把各种不可能的世界万物穿戴在身上。”一位穿搭博主表示,“它完全摆脱尺寸、服装自重等物理因素影响,不必担心自己穿不进去或者效果不好,各种身型都可以大胆驾驭。”

    据悉,消费者购买虚拟服饰的流程较为简单。以小红书推出的官方“R-SPACE虚拟时尚买手店”为例,央广网记者看到,产品上新前会对其进行预告公示,定时限量发售,买家需开通数字账户,拍下产品后即可在个人小红书账号R-Space空间中收到3D的R-数字作品以及专属编号,但要实现穿戴还要将自己的真实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设计师将在7个工作日内返图。

    不过,大多商家规定每套衣服限量只能穿戴在一张照片上。

    “童年的梦想,这一刻实现一键换衣。”有博主感叹称。在一些社交平台上,虚拟服饰被打上了环保、社交、想象力、科技感、包容性等标签,元宇宙等概念的加持,更把虚拟服饰推到了风口之上。

    扎堆抢滩市场?

    “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平台的发展,为虚拟服饰的开发和售卖创造了数字化的环境。” 北京社科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王鹏告诉央广网记者,“同时,在互联网背景下成长起来的Z世代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更注重个性化产品的追求,使得虚拟服饰变得火爆起来。”

    早在2018年,来自挪威的Carlings推出了品牌首个虚拟时装系列Neo-Ex,风格偏向街头潮流,各个款式的价格也主要集中在10欧元到30欧元之间。

    2019年5月,全球首款区块链虚拟时装 “Iridescence”诞生,并最终以9500美元的价格售出。它通过2D服装图案软件和3D设计软件,以及强大的渲染工具,来“生产”十分逼真的时装。

    随着“万物皆可元宇宙”时代的到来,传统时尚服装品牌、众多互联网公司等也试图搭上“元宇宙”的快车,探索产品发展的新赛道,其中之一就包括虚拟服饰。

    2022年6月,字节跳动上线了数字时尚创意平台“沸寂”。据悉,“沸寂”业务将涉及虚拟服装、虚拟人、虚拟时装等,并与抖音、Pico等业务进行联动。官方称,在该平台有众多中国原创设计师的数字时装作品。央广网记者发现,在该平台展示了多款虚拟服饰,售价从99元到399元不等,都处于未发售/已售罄/补货中的状态。

    小红书同样建立了“R-SPACE虚拟时尚买手店”数字艺术平台,并且利用小红书的区块链技术、流量扶持计划等针对性地吸引优质数字服饰设计师、团队入驻,铺设属于小红书的数字时装平台道路。值得注意的是,该平台上在介绍中表示,每一件虚拟时装都具有区块链上唯一序列号。同时,该平台也正在招募有创意的虚拟时尚设计师。

    如今,虚拟服饰浪潮也吹到了奢侈品行业。在2020年,Gucci就已经开始布局虚拟时尚领域,与Genies联手打造了虚拟衣橱,在其平台上Gucci可以售卖各种虚拟服饰。此外,Gucci与网球手游《Tennis Clash》推出主题服饰,与科技公司Wanna联手推出虚拟潮鞋。紧随其后,其他奢侈品牌也在虚拟服装上有所动作。巴黎世家与《堡垒之夜》合作推出数字服装、LV 尝试游戏皮肤、Prada 等也宣布推出虚拟服装 NFTs。

    此外,更多专注虚拟时尚的独立平台和品牌也开始出现。包括Mo、DressX、Tribute Brand、RTFKT等品牌。据悉,Meta 正在与数字时尚初创公司DressX 合作,于 7月19日发售虚拟服饰,用户可以Messenger、Facebook、Instagram 和头戴VR设备Quest在内的Meta平台上购买和穿着。

    真价值还是假炒作?

    “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的钱去购买虚拟服饰?还不如在现实生活中买一件新衣服。”“居然还能这么操作,真的让我长见识了!”央广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年轻人之前并未听说过虚拟服饰,认为其仅是升级版的QQ秀,花大价钱购买并不值得。

    实际上,虚拟服饰并非新的概念,从早期的QQ秀,到现在的游戏皮肤等,基本上都是属于虚拟服装的范畴。但目前来看,虚拟服饰尚处于探索阶段,行业远未成熟完善。不少商家以唯一性、限量、增值的互联网资产标榜,一时间,以P图代替的假虚拟,以限量为噱头的真炒作等乱象频发,有的虚拟服装价格被炒作到几千甚至数万元。

    “虚拟服饰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藏品。”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种商业的炒作行为,并没有新的技术含量,与数字藏品、互联网艺术品还相差甚远。”

    朱巍指出,现在对虚拟服饰的炒作就类似于17世纪的郁金香泡沫一样,买涨不买跌,但如果有一天市场不再需要了,就会发生崩盘事件。

    “这个和市场规律是相违背的,仅是一种商业运作。”朱巍坦言,“元宇宙适用的空间大多是工业互联网领域,在产品领域还未看到有价值的东西。虚拟服饰到底存不存在本身的价值和交换的价值,目前来看应该是没有的。”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一些虚拟服饰设计师入行门槛低,制作不规范,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消费者花费不菲,买到的所谓唯一版、限量版虚拟服装,很可能就是炒作出来的一张简单的P图而已。而实际上,真正的虚拟服饰则需要根据人物的动作在电脑中进行模拟对位、环境渲染和后期细节处理,才能达到逼真的穿戴效果,并非简单的P图贴纸。

    “对于新事物,广大投资者要保持理性,不要被所谓的暴利迷惑,切忌盲目投机,以免落入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所设置的各类陷阱。”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告诉央广网记者。

    出现纠纷如何维权?

    从传统的服装定制来看,完成一件成衣需要精选布料、独特设计、打磨版型、注重剪裁工艺等多个步骤,对于虚拟服饰来说,完成一件精品也需要如此的复杂工艺,只不过把线下挪到了线上。

    央广网记者发现,由于设计师的技术水平不同,虚拟服饰也存在粗制滥造,或存在不完全贴合人物、衣服与头发重叠等情况,有的还仿冒设计师,实则是将衣服直接P图到人物身上。

    那么,倘若购买的虚拟服饰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或受到不法分子欺诈时,产品是否能退换呢?“除非有合同,否则这种数字产品一般是不予退换的,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朱巍表示。央广网记者也留意到,在虚拟服饰购买页面中,也出现了不可退还的提醒:数字作品一经领取,则该订单不支持退换货。

    目前,对于数字藏品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尚存不足。在利益之下,很多不法分子会投机牟利。一旦商家和消费者出现纠纷,该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行业应该自律,设计师应该对消费者负责。”王鹏表示,“此外,平台方需要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把关每一个作品;执法部门也应积极介入,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重拳出击。”

    王鹏同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虚拟服饰时,应选择正规的平台,若合法权益被侵犯,要公开维权。“虽然可能面临成本高、难度大的问题,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帮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市场环境,避免上当受骗。”

    日前,近30家机构联合在京发起《数字藏品行业自律发展倡议》,反对二次交易和炒作、提高准入标准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共识。“今年以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陆续发布了关于防范元宇宙、NFT相关风险的提示。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NFT还在探索中发展。对数字藏品交易平台而言,不管想要以何种方式突围,都要坚持合规经营。”孟博对央广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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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幻核疑似停摆,国内数藏迎来终局还是新起点?

    幻核疑似停摆,国内数藏迎来终局还是新起点?

    作者|Cloud

    来源:预言家游报

    7月20日晚间,多家区块链、数字藏品垂直媒体报道称,腾讯正计划在本周裁撤"幻核"业务,这一消息已传达给幻核团队的基层干部。有消息人士告诉预言家游报,此举或与幻核团队负责人、前腾讯新闻总经理王诗沐的人事安排调整有关。

    据公开信息,该平台于2021年8月上线,彼时定位为NFT发售平台,首批上线的数字藏品为腾讯新闻旗下知名IP"十三邀"的黑胶唱片NFT,包含多位名人的语录,并支持用户进行"个性化镌刻",为藏品附上自己的名字,限量300件,每件定价18元,上线不到1秒即售罄。

    彼时,幻核团队就已对外透露,幻核平台不支持第三方发布NFT,亦不会开放转赠和交易功能,仅在IP内容扩充和文化传播方面进一步发展。

    在相关政策法规调整后,幻核于2022年3月22日将平台内所有NFT相关字样调整为"数字藏品",禁止二级市场交易的规则不变。同日,早于幻核上线,隶属于阿里巴巴旗下的鲸探平台进行了类似的调整,但仍开放180天后可转赠的权限。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藏品的知识产权,幻核在《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声明:"数字藏品的知识产权由发行方或其他权利人拥有,上述权利并不因您购买数字藏品的行为而发生任何转移或共享。"

    而在软件服务层面,幻核的规定中也包括:"腾讯可能会根据需要更新或调整本软件和/或本服务的内容,甚至中止、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上述行为不视为腾讯违约,您无权要求腾讯承担任何责任。"

    预言家游报搜罗整理发现,鲸探等其他数字藏品发售平台亦标配类似的声明条款,这也就意味着,目前玩家购买国内的数字藏品之后,所拥有的权利类似于购买游戏装备,数字资产的安全性高度依赖平台的稳定运行。

    正因如此,有数藏玩家对预言家游报分析:

    "以腾讯的体量和地位,不会突然让它停摆,但未来是剥离出去运作还是等监管落地再复活,还得观察观察。“

    鹅厂的第三盆冷水

    事实上,如果幻核下线的传言成真,这也已经不是鹅厂第一次为野蛮生长的国产数字藏品领域泼来冷水,此前就已有过至少两次。

    最近的一次就在7月5日,与幻核团队渊源颇深的腾讯新闻数字藏品频道官宣暂停数字藏品的售卖服务,并在公告中留下了导向幻核的链接。此事一出,不少购买了腾讯新闻数字藏品的用户在发行页面的评论区要求退款,但平台方面并为给出进一步的处理方案,目前该频道已经完全消失。

    也就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后,不少数藏玩家还在对外科普幻核平台与腾讯新闻数藏频道互相独立,后者停运不影响幻核运转,但半个月之后,这个猜测似乎也离成真不远了。

    再向前追溯,则是3月底幻核全面由NFT转型为数藏平台之后,微信对一批以公众号和小程序为主阵地的数字藏品平台开展的大规模封禁,被停用的公众号中,也包括交易量极大、支持寄售等功能、被视为"二线头部平台"的iBox。

    彼时,腾讯微信团队对外回应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微信公众平台近日对炒作、二次售卖数字藏品的公众号及小程序进行规范化整治。

    具体而言,对于数藏展示和发行的公众号,要求其提供与合规区块链公司的合作证明,对于小程序,则只支持展示和一级赠送,不可流转。但预言家游报长期观察发现,此举一出,大量中小平台转向使用H5网页进行推广,仍能为用户提供类似的服务。

    就目前国内数字藏品发行与流通的现状来看,绝大多数平台都在使用"公众号+微信群聊+小程序/H5"的组合构建共识、组织会员和推动发售、空投等活动。

    然而,3月份的这轮集中合规监管影响又与全球NFT市场的熊市周期相重合,让本来相对海外市场独立运作的国内数藏市场也遭受连带打击,因此,数藏圈内一直对微信的做法颇有不满。

    但预言家游报认为,在目前数字藏品市场尚未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的现实情况下,这盆平台监管的冷水也具有一定的建设性,而面临关停可能的幻核,更大的危机还是存在于其体系内部。

    尴尬的幻核,是否应该去"卖铲子"?

    两个月前幻核与徐悲鸿版权方闹出的乌龙事件,正是其模式内在不足的一次外化。

    5月23日,腾讯内部发文任命王诗沐调任至PCG社交平台与应用线,全面负责其带队孵化的幻核等业务,整个5月份,幻核共发行了9款数字藏品,其中7款是在王诗沐调任后发行,其锐意进取之心可见一斑。

    其中相当引人注目、单件售价高达128元并秒空的《徐悲鸿数字墨马》藏品却引来了时代悲鸿(北京)文化艺术中心的追责声明,后者称自己为徐悲鸿后人授权创立的独立文化艺术中心,拥有"徐悲鸿"的相关商标。

    而幻核平台内的"品牌保障"区域则显示,该藏品的品牌方为北京皇城艺术品交易中心。有律师在接受财联社采访时表示,由于徐悲鸿先生过世已经超过50年,其作品的财产性权利已经过了保护期,因此其画作原件的所有者可以自主选择与数字藏品平台合作。

    从执行层面上来说,除了幻核,鲸探、人民艺术馆、数字猫等平台也推出了徐悲鸿作品相关的数字藏品,但幻核的发售期又恰好距离时代悲鸿的声明时间最近,颇有"枪打出头鸟"的味道,幻核方面也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但市场给出的反应远比一次乌龙事件影响更大,徐悲鸿事件后近两个月,数藏玩家几乎已经集体放弃了幻核,不少新藏品从"已售完"变成"已结束",就是藏品滞销的证明。

    预言家游报从多位玩家处了解到,之所以会出现滞销,一是由于幻核的藏品发售价动辄百元以上,入场成本高,二是平台严格的监管和运行机制完全掐断了二级交易的可能。另一方面,版权开放的经典艺术转化而来的藏品有大量平台在发售,幻核的藏品在审美上并无明显竞争力,平台又不推进自有IP建设,这意味着"中国版无聊猿"也不可能出现在幻核。

    但预言家游报认为,且不论幻核此刻还在运转,即便停运,也并不意味着整个中国数藏市场都将走向萧条。台前的幻核如果倒下,幕后的腾讯区块链,以及作为联盟链存在的至信链也将长期作为数藏市场乃至未来中国版Web3的基础设施而存在。

    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腾讯区块链已经成为深圳当地乃至全国政务系统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早在2019年就已经从交通场景深度接入深圳的税务系统。而至信链作为由腾讯、中国网安、枫调理顺联合建设的联盟链,已经成为多家上市公司旗下数字藏品平台的区块链服务供应商,除了腾讯系的TME集团和阅文集团,还同时为新华社、人民文创、北京市文物局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赋能。

    在预言家游报看来,在全国性监管法规尚未完全落地,上海、成都率先推出数字藏品一揽子激励政策的情况下,扎根深圳的腾讯做实"卖铲子"的生意,可能是当下更好的选择。

    但对于在幻核购买了数字藏品的玩家而言,"风险与机会并存"的道理总是要花费真金白银来学习,即便在腾讯的平台上,也是一样。

    作者|Cloud

    来源:预言家游报

    7月20日晚间,多家区块链、数字藏品垂直媒体报道称,腾讯正计划在本周裁撤"幻核"业务,这一消息已传达给幻核团队的基层干部。有消息人士告诉预言家游报,此举或与幻核团队负责人、前腾讯新闻总经理王诗沐的人事安排调整有关。

    据公开信息,该平台于2021年8月上线,彼时定位为NFT发售平台,首批上线的数字藏品为腾讯新闻旗下知名IP"十三邀"的黑胶唱片NFT,包含多位名人的语录,并支持用户进行"个性化镌刻",为藏品附上自己的名字,限量300件,每件定价18元,上线不到1秒即售罄。

    彼时,幻核团队就已对外透露,幻核平台不支持第三方发布NFT,亦不会开放转赠和交易功能,仅在IP内容扩充和文化传播方面进一步发展。

    在相关政策法规调整后,幻核于2022年3月22日将平台内所有NFT相关字样调整为"数字藏品",禁止二级市场交易的规则不变。同日,早于幻核上线,隶属于阿里巴巴旗下的鲸探平台进行了类似的调整,但仍开放180天后可转赠的权限。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藏品的知识产权,幻核在《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声明:"数字藏品的知识产权由发行方或其他权利人拥有,上述权利并不因您购买数字藏品的行为而发生任何转移或共享。"

    而在软件服务层面,幻核的规定中也包括:"腾讯可能会根据需要更新或调整本软件和/或本服务的内容,甚至中止、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上述行为不视为腾讯违约,您无权要求腾讯承担任何责任。"

    预言家游报搜罗整理发现,鲸探等其他数字藏品发售平台亦标配类似的声明条款,这也就意味着,目前玩家购买国内的数字藏品之后,所拥有的权利类似于购买游戏装备,数字资产的安全性高度依赖平台的稳定运行。

    正因如此,有数藏玩家对预言家游报分析:

    "以腾讯的体量和地位,不会突然让它停摆,但未来是剥离出去运作还是等监管落地再复活,还得观察观察。“

    鹅厂的第三盆冷水

    事实上,如果幻核下线的传言成真,这也已经不是鹅厂第一次为野蛮生长的国产数字藏品领域泼来冷水,此前就已有过至少两次。

    最近的一次就在7月5日,与幻核团队渊源颇深的腾讯新闻数字藏品频道官宣暂停数字藏品的售卖服务,并在公告中留下了导向幻核的链接。此事一出,不少购买了腾讯新闻数字藏品的用户在发行页面的评论区要求退款,但平台方面并为给出进一步的处理方案,目前该频道已经完全消失。

    也就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后,不少数藏玩家还在对外科普幻核平台与腾讯新闻数藏频道互相独立,后者停运不影响幻核运转,但半个月之后,这个猜测似乎也离成真不远了。

    再向前追溯,则是3月底幻核全面由NFT转型为数藏平台之后,微信对一批以公众号和小程序为主阵地的数字藏品平台开展的大规模封禁,被停用的公众号中,也包括交易量极大、支持寄售等功能、被视为"二线头部平台"的iBox。

    彼时,腾讯微信团队对外回应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微信公众平台近日对炒作、二次售卖数字藏品的公众号及小程序进行规范化整治。

    具体而言,对于数藏展示和发行的公众号,要求其提供与合规区块链公司的合作证明,对于小程序,则只支持展示和一级赠送,不可流转。但预言家游报长期观察发现,此举一出,大量中小平台转向使用H5网页进行推广,仍能为用户提供类似的服务。

    就目前国内数字藏品发行与流通的现状来看,绝大多数平台都在使用"公众号+微信群聊+小程序/H5"的组合构建共识、组织会员和推动发售、空投等活动。

    然而,3月份的这轮集中合规监管影响又与全球NFT市场的熊市周期相重合,让本来相对海外市场独立运作的国内数藏市场也遭受连带打击,因此,数藏圈内一直对微信的做法颇有不满。

    但预言家游报认为,在目前数字藏品市场尚未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的现实情况下,这盆平台监管的冷水也具有一定的建设性,而面临关停可能的幻核,更大的危机还是存在于其体系内部。

    尴尬的幻核,是否应该去"卖铲子"?

    两个月前幻核与徐悲鸿版权方闹出的乌龙事件,正是其模式内在不足的一次外化。

    5月23日,腾讯内部发文任命王诗沐调任至PCG社交平台与应用线,全面负责其带队孵化的幻核等业务,整个5月份,幻核共发行了9款数字藏品,其中7款是在王诗沐调任后发行,其锐意进取之心可见一斑。

    其中相当引人注目、单件售价高达128元并秒空的《徐悲鸿数字墨马》藏品却引来了时代悲鸿(北京)文化艺术中心的追责声明,后者称自己为徐悲鸿后人授权创立的独立文化艺术中心,拥有"徐悲鸿"的相关商标。

    而幻核平台内的"品牌保障"区域则显示,该藏品的品牌方为北京皇城艺术品交易中心。有律师在接受财联社采访时表示,由于徐悲鸿先生过世已经超过50年,其作品的财产性权利已经过了保护期,因此其画作原件的所有者可以自主选择与数字藏品平台合作。

    从执行层面上来说,除了幻核,鲸探、人民艺术馆、数字猫等平台也推出了徐悲鸿作品相关的数字藏品,但幻核的发售期又恰好距离时代悲鸿的声明时间最近,颇有"枪打出头鸟"的味道,幻核方面也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但市场给出的反应远比一次乌龙事件影响更大,徐悲鸿事件后近两个月,数藏玩家几乎已经集体放弃了幻核,不少新藏品从"已售完"变成"已结束",就是藏品滞销的证明。

    预言家游报从多位玩家处了解到,之所以会出现滞销,一是由于幻核的藏品发售价动辄百元以上,入场成本高,二是平台严格的监管和运行机制完全掐断了二级交易的可能。另一方面,版权开放的经典艺术转化而来的藏品有大量平台在发售,幻核的藏品在审美上并无明显竞争力,平台又不推进自有IP建设,这意味着"中国版无聊猿"也不可能出现在幻核。

    但预言家游报认为,且不论幻核此刻还在运转,即便停运,也并不意味着整个中国数藏市场都将走向萧条。台前的幻核如果倒下,幕后的腾讯区块链,以及作为联盟链存在的至信链也将长期作为数藏市场乃至未来中国版Web3的基础设施而存在。

    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腾讯区块链已经成为深圳当地乃至全国政务系统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早在2019年就已经从交通场景深度接入深圳的税务系统。而至信链作为由腾讯、中国网安、枫调理顺联合建设的联盟链,已经成为多家上市公司旗下数字藏品平台的区块链服务供应商,除了腾讯系的TME集团和阅文集团,还同时为新华社、人民文创、北京市文物局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赋能。

    在预言家游报看来,在全国性监管法规尚未完全落地,上海、成都率先推出数字藏品一揽子激励政策的情况下,扎根深圳的腾讯做实"卖铲子"的生意,可能是当下更好的选择。

    但对于在幻核购买了数字藏品的玩家而言,"风险与机会并存"的道理总是要花费真金白银来学习,即便在腾讯的平台上,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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